一九七一年。
四九城小四合院裡,周平呆若木雞的看著面前的景象。
好傢伙,他不過是病入膏肓去鄉下捐物資,回來的路上就死車上了……
沒道理就穿了吧?
也不知道這個身體健不健康,能不能活三五十年的。
“小平,不是爸偏心,你看看小杰才十六,不能讓他去下鄉吧?你就擔待點吧。”周父坐在酒桌上喝的滿臉通紅,大嘴叉子一咧。
“你是當大哥的,總得有點擔當!”
擔當?
周平被打斷了思緒,面無表情轉頭看向那個十六歲的周杰,是繼母帶來的孩子,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回想起原主的十八歲過往,好像從來沒有被當做大哥的意思,反而像個僕人一樣,任勞任怨。
沒有工作就去撿煤渣,下河撈魚改善生活,從來不會像其他同齡人一樣到處玩。
周杰見他看過來,心虛的別開臉,這個名額是他的,但是周平得去下鄉,不然工作就輪不到他了。
“我跟你說話呢,聽沒聽到你知會一聲啊!”周父皺緊眉頭,十分不滿他的態度。
周平轉回頭看向他,平靜道:“我去下鄉也可以,工作必須得給小紅。”
他們所談的工作,是原主母親為廠工作犧牲後留下的,由周平十六歲進廠接班的。
儘管是一個食品廠臨時工的工作,那也是目前來說大家都爭著搶著要的。
聞言周父紅著臉瞪著眼睛呵斥道:“家裡這點事兒還輪不到你來指揮!工作給周杰了!我做主!”
他說話的底氣略顯不足,當然是有原因的。
周平冷笑一聲,“你做主說的算嗎?小紅也十六了,我跟你說不是跟你商量,是通知你。”
說完,他起身離開,把門摔的叮噹響。
周平不是原主,逆來順受,當然不會妥協。
“你個孽障!反了天了你了……”屋裡的叫罵聲不絕於耳,卻影響不到周平。
出了門,門外站著個小姑娘,大冷天凍的有些發紅的臉蛋,毛糙泛黃的頭髮梳成了齊肩麻花辮。
她臉上滿是錯愕,還有一些複雜的情緒,讓人看不懂。
“大哥,你真的要去下鄉?工作你剛做兩年,馬上轉正了……”周紅不明白為什麼大哥要放棄轉正的工作,讓她去上班。
而且還是不給周杰,違抗了周父的意思。
周平看著她,無奈嘆了口氣。“小紅,工作肯定要給你的,這是媽留下的工作,怎麼可能給外人?”
下鄉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周紅年紀小,還是個女生。如果他不去,那麼去下鄉的必然要是周紅。
至於周杰,肯定不會讓去的。
也不知道周父是怎麼想的,放著親生兒女不要,偏偏喜歡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這事兒就是放在現代,他也認為沒人會認同這個想法的。
周紅眼眶紅紅的,抿著嘴唇,“大哥,我可以下鄉的……”
“別說了,這事兒我決定了,再說……這是我唯一的願望,希望你能好好的在城裡。”周平神色複雜,說完就往外走了。
這不是他唯一的願望,而是原主臨走前的願望。
一個小小的發燒,讓原主沒了,然後自己又到了這個地方,說什麼話都晚了,他也不想去下鄉。
可是佔了人家的位置,總要付出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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