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她的寶貝女兒被捧在掌心裡長大。
那是何等嬌嫩可人。
誰見了不說一聲這姑娘真俊俏!
當年她就想好了。
閨女絕不能像村子裡那些粗枝大葉的野丫頭一樣隨便嫁人。
至少得找個體面的人家,穿金戴銀過上好日子。
那時候的她滿懷憧憬。
可是現實終究還是不如意。
萩雲雖然樣貌出眾,卻沒有顯赫的家庭背景,也沒有心機與手腕。
單憑一張臉又能撐多久呢?
想找個門第高的婆家,談何容易?
唯一的退路便是去做別人的小妾。
但這一點她其實心裡清楚得很。
以自家閨女的性格,天真懵懂、過於善良。
如果真的進人家當小,別說爭取地位。
恐怕就是被人欺負致死了都不會張口訴苦。
自己辛辛苦苦將女兒養大,寵到了極致。
又怎能忍心把她推進那種火坑,受盡煎熬?
再退一步,在周圍村裡為她尋個條件稍好點的人家也是好的。
既便於照應,也能讓她過幾天清靜日子。
可結果卻是,無論她四處打探、央人說媒。
只要一提親事,竟沒人敢答應,甚至連願意相看一下的都少之又少!
真是氣死人了!
吳秀英越想越憋悶,那些鄉里頭的老百姓一個個簡直不可理喻!
居然還嫌棄人家家貧、長相不夠體面。
最讓她怒火攻心的是有人說:“長得太好看,怕留不住人!”
這種言論聽得她是肺都要氣炸了。
嘆了口氣,吳秀英獨自坐在炕邊,手中翻著幾件未縫完的衣裳。
她想起那段最糟心的日子。
那時候家裡剛有些起色,沒想到大房那邊就開始動歪心思,打著各種名號想要分家產、拿好處。
連自己那個一向老實的丈夫老宋都跟著動搖了。
他說什麼來著?
趁早把女兒嫁個有錢人家。
一來顯出自家有體面,二來還能幫襯著家裡,說得倒好聽。
吳秀英越想就越氣不過。
想到這裡,她心頭火起,狠狠掐了一下旁邊睡覺的男人。
那一下不輕不重,正好掐在丈夫胳膊軟肉上。
對方只是“哎呀”一聲,迷迷糊糊地拍打了兩下,又翻個身接著睡了。
要說老宋唯一干的一件正經事,就是後來經過她的多次逼問,終於鬆口答應不讓閨女給人當小妾。
更難得的是他還聯絡上了葉家。
這門親事算是正式落定了下來。
這門婚事還算不錯。
上面沒有公婆刁難,日子自然就清靜了許多。
家底也還算殷實,至少不至於讓人餓著凍著。
雖說那個葉少爺先天腿腳有些問題,平日裡走路上都得柺杖支撐。
據說身子骨還虛弱得很,圓不了房的可能性也很高。
可她也是過來人,這些男女之事,真有那麼重要嗎?
再說啦,孩子的事也可以另想辦法嘛。
實在生不出,還可以考慮過繼一個兒子。
比如她姐姐家的那個小子就很懂事,性格也好,將來萩雲也不會虧待他。
更何況,萩雲跟弟弟昊偉的關係一直很好。
兄妹兩個感情很深,這事也不難辦。
可惜,這些都不夠。
女兒當初還挺聽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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