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從沃爾瑪採購員開始

第67章 錄音不能作為證據?

與此同時。

華豐賓館,1103號辦公室。

“鈴~鈴~鈴~”急促的電話鈴聲打破了辦公室的寧靜。

沈浪立刻回過神來,伸手掐滅菸頭,迅速拿起聽筒:“喂,我是沈浪。”

話筒裡傳來一道清晰幹練的女聲:“沈總,您好,我是唐冰蘭。您找我是有什麼事情需要處理嗎?”

沈浪輕輕將手中的香菸在菸灰缸邊緣彈了彈,灰白色的菸灰簌簌落下:“唐律師,正好有件案子想交給你。主要是合同糾紛這塊的,不知道你對這類案子接不接?如果不合適,能不能幫我安排一位合適的律師?”

唐冰蘭的聲音毫不猶豫:“沈總,商業合同糾紛類案件我處理過不少,完全可以接。請您具體說說遇到了什麼情況?”

沈浪身體微微前傾,開始敘述:“我在義烏有幾家小商品公司,一般我們會自主設計產品,然後委託當地工廠代工生產,雙方也都簽了合同,裡面有明確的限制性條款,禁止他們私自生產和銷售我們的設計。

但現在,這幾家工廠完全無視協議,在我們完全不知情、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公然仿製我們的產品,直接投放到市場上銷售了!”

他加重了語氣強調:“而且,我們設計的這些產品,可都是擁有國家專利的!我的訴求很明確:起訴這些廠家侵害專利、違反合同,要求他們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要是可以我要告到他們破產。”

唐冰蘭的專業提問緊隨而來:“明白了,沈總。關於侵權證據方面,你們目前已經掌握哪些材料了?還需要我們這邊介入進行證據收集嗎?”

沈浪眼神中閃過一絲精光,回道:“我已經安排了人,透過第三方採購商的身份去跟他們接觸和下單,”他透露道,“手裡現在有簽署的採購合同原件,而且——”

他略作停頓,繼續說,“當時整個交易過程都用裝置秘密錄下。”

唐冰蘭立刻追問道:“沈總,您說的是錄音還是錄影?這點很重要。如果只是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在法律上的證據效力可能存疑。但如果是錄影。”

她清晰而肯定地解釋:“只要不涉及非法竊取等情形,法律目前尚未明文禁止未經同意的錄影證據失效,它作為視聽資料是可以被法庭採納的。”

沈浪的語氣透著篤定和一絲不易察覺的得意:“是錄影,不是錄音。為了保證效果,我可是專門購置了一套進口隱蔽拍攝裝置。”

聽到是錄影,唐冰蘭說道:“是錄影的話,證據效力上就沒太大問題。”

沈浪肯定道:“唐律師不知道您什麼時候有空過來一趟?”

唐冰蘭利落地回應:“您告訴我大概需要我到達的時間和具體地點,我這邊調整一下日程安排就動身過去。”

沈浪略微思考了一下,徵詢道:“時間比較緊,三天後怎麼樣?你方便嗎?”

唐冰蘭幾乎沒猶豫:“沒問題。三天後可以。”

沈浪爽快地說:“如果需要預付費用或者其他安排,你現在就可以告訴我。我稍後就去銀行轉賬。”他對流程顯得很熟悉。

唐冰蘭展現出職業操守:“沈總您客氣了。律師費可以待案子處理完畢後,按結果或合同約定再結算,這樣更方便。您把詳細地址給我就好。”

沈浪清晰地告知:“公司地址就在義烏市華豐賓館。”考慮到對方初來乍到,他補充道,“你到義烏後,直接打車過來報賓館名字就行。另外,這是我的私人手機號碼:139XX778899。你抵達賓館附近或者到了門口,隨時打我電話。”

唐冰蘭記下號碼,乾淨利落地結束通話:“好的,沈總。那我們就三天後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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