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般想著,柳嬸兒的吊梢眼惡狠狠地眯了起來:“你看那小賤人,自己吃得多香啊,也不知道給我買一份!”
“沒良心的小賤種!”
“這該死的賠錢貨,當初王秀英就應該給她溺死!”
給她做筆錄的民警都快崩潰了!
這老太太滿嘴髒話,十句裡有八句不能寫進筆錄,偏偏她還越罵越起勁,根本停不下來!
好在顧漫那邊條理清晰,等了解了事情情況,確定顧漫所言是真的時,民警看向柳嬸兒的眼神是越發的不贊同了:“大媽,是你鬧事在先,你現在好好跟人家道個歉,認個錯,這件事情就了了!”
“我給她道歉?她配嗎?一個小賤蹄子,還我給她道歉,她必須給我磕頭認錯,還得給我一千塊,不然這事沒完。”柳嬸兒趾高氣揚的,一副自己佔盡理,佔盡上風的架勢。
民警聽得太陽穴突突直跳,差點沒把手裡的筆錄本摔桌上。
一旁的顧漫卻是笑了,語氣輕飄飄的:“好啊,就按她說的辦,要是不給我磕頭認錯,不給我賠償一千塊,這件事情沒完。”
說完,顧漫頭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可是受害者,沒有受害者還要留下來的道理。
柳嬸兒見她要走,連忙去追,卻被民警扣了下來。
柳嬸兒一臉懵逼,還要說什麼時,“咔嗒”一聲,冰涼的手銬扣上了她的手腕。
小地方很難從口頭辱罵上定罪,但真要定罪也不難,因為法律條款裡面就有這條。
“大媽,是你鬧事在先,是你要給人家道歉,還人家給你道歉,你想什麼呢?”民警懶得跟柳嬸兒解釋,直接喊來了李家村的村主任,讓村主任去跟柳嬸兒說。
畢竟,他們說一千遍、一萬遍,柳嬸兒也聽不進去。
跟這種胡攪蠻纏的人講道理?還不如讓村主任來收拾爛攤子!
李家村的村主任接到電話時,頭都要炸了!
他緊趕慢趕地來到縣城,聽說柳嬸兒被扣在派出所裡,李建軍又被市管所抓了,一時間只覺得自己李家村真是要出名了。
這人家一個村子十幾年都沒啥事!
怎麼他的李家村就這麼倒黴這麼慘,連著一天兩個被抓?
還得去兩個地方撈人?
有了村主任的解釋,再加上他帶了錢,寫下了保證書,柳嬸兒和李建軍這才出來。
然而,等幾人出來時,都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村主任看著三人,臉色陰沉得就跟鍋底似的:“柳嬸兒,這次一共六百塊,你要是再不還我,你也別在李家村裡住了,搬出去吧!”
村主任氣得不輕!
柳嬸兒幾乎借遍了整個村子的錢,現在整個村子的人都是她的債主。
她不消停點,努力賺錢還債也就罷了,還在外面鬧事,害他還要交保證金撈人,這輩子他都沒丟過這麼大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