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父慈子孝程處默

第4章 敢把縣令拉下馬

可是,這事正好在御史臺的職權範圍內,程咬金還不能阻止溫彥博去懷德坊。

懷德坊門處,程處默熊羆般的身軀攔在長安令楊纂面前,不肯讓他退出坊內。

“是本官錯了!御武副尉,本官致歉,願意賠償上好馬匹!”

楊纂連聲道歉。

程處默冷笑,楊纂不是知道自己錯了,是知道自己要倒黴了。

身為弘農楊氏,跟前朝藕斷絲連的,不夾起尾巴做人,還挑這個時候來挑釁,程處默怎麼肯放過他?

“別啊!明府,理越辯越明,‘楊纂為王’這一句,是不是巫婆袁氏說的,我們正好論個清楚嘛。”

程處默使起壞來。

這一盆髒水,楊纂不接著怎麼行呢?

不乾不淨,潑了沒病,潑潑更健康。

“朕也想知道,堂堂長安令,結交一個巫婆為何?”李世民森然出現在坊門外。

“陛下有所不知,巫婆袁氏在貞觀元年被人拿進長安縣,明府判她無罪開釋。”程處默落井下石。

楊纂匆匆辯解:“當年袁氏一案本就證據不足。臣因此認識袁氏,也請她為祖上遷墳另覓良地,絕無御武副尉所說話語。”

程處默哂笑:“衙內楊守澹與袁氏對話時說的,想來也沒有證據。”

“臣御武副尉程處默妄言,懇請陛下降罪。”

程咬金眼裡閃過一絲得色。

大郎果然隨老程,以退為進,不加辯解,就是那麼幹淨利落。

“左千牛衛,拿下妖婦袁氏,斬立決,棄市三日!”

“長安令楊纂結交匪人,徇私枉法,不忠朝廷,當絞!”

憤怒的李世民當即下令。

因為天子有權超越律令,李世民自然也沒那麼嚴守法度,詔令不時有打破常規之處,於是總招來勸諫。

溫彥博叉手:“陛下息怒!楊纂有失,除官即可,罪不至死。”

“行大事前,陛下當以仁德服天下,萬萬不可意氣用事。”

袁氏之類狗屁倒灶的事,李世民其實沒那麼關心。

但今天是他讓程處默到匡道鷹揚府上番的日子,楊纂卻蓄意阻攔,這是在打天子的臉!

唯獨溫彥博提起的“大事”,讓李世民稍稍冷靜。

“除官,杖二百!”

李世民咬牙改了口諭。

袁氏被左千牛衛捉來,押到對面西市口,一個“斬立決”,讓她人頭落地。

楊纂被剝了官服、奪了銅隨身魚符,當眾杖責,刑杖朝他背上、臀上打去。

程處默眼裡閃過一絲狡黠:“啟奏陛下,臣以為施杖之處當改一改,打脊不利於施針醫治,臣以為打臀即可。”

溫彥博驚訝地看了程處默一眼:“昔日本官到國子監直講,不知道程處默通醫學啊!”

直,通“值”,即官員輪番到國子監當客座講師,嚴格說起來溫彥博也算程處默之師。

程處默嘿嘿一笑:“略懂。”

李世民想了想:“就依御武副尉!御史大夫,二十一日朝會時,務必宣告是程處默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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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自《內侍汶江縣開國侯張公碑》的殘缺文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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