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寮房內,新到任的正五品上治書侍御史權萬紀板著臉,眼神鷹隼般掃過每一名官吏。
只看這模樣就知道,這位御史臺上佐比韋挺更難處。
權萬紀這種人屬鏡子,只照得見別人身上的汙穢,照不到自己身上的糊糊。
“程御史,御史臺沒有你外出查案的記錄,上衙時間不見人,你難道不應該說明?”
權萬紀說話的口氣咄咄逼人,像要把人生吞了似的。
程處默抬了一下眼皮:“治書侍御史上任,功課做得不夠啊!下官身兼太子文學,去東宮合情合理,堂尊好像也沒說什麼吧?”
“要不要殿下親自來給治書侍御史說明一番?”
懟懟更健康,程懟懟連御史大夫韋挺的狀都敢告,怕他權萬紀一個治書侍御史?
即便不論老響馬那一頭,程處默幾個官職疊加,再加上自身的軍功,硬抗權萬紀還是沒問題的。
權萬紀生生嚥下了一口氣。
他可以借題發揮,程處默自然也能拉虎皮做大旗。
權萬紀的脾氣雖然臭到沒朋友,至少有那麼一點理智,知道自己招惹不起太子。
“本官手還沒伸到東宮去。”權萬紀冷冷地回了一句,率先退讓了。
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讓程處默尿滅了。
沒關係,程處默只是順帶的,他已經另外找好目標了。
老友,為了本官的前程,借人頭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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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處默重返大理寺,跟荔非葛布與高實在寒暄幾句,開始了重審工作。
雍州同官縣鄒熾信,阿耶在前朝被同鄉殺死。
同鄉外逃多年,今年才回同官縣投案。
鄒熾信懷揣白刃,在縣衙外捅死同鄉,口口聲聲為父報仇,就連司法佐放水他都不肯逃,願意以命相償。
案子簡單明瞭,大理寺卻出了兩份截然不同的判決。
大理少卿孫伏伽的意見是:依律判決,殺人償命。
至於同鄉之罪,那是在前朝,本朝不管前朝事。
大理丞張蘊古認為:為父報仇天經地義,即便改天換地也不妨礙尋仇,鄒熾信有罪也當赦免或者減刑。
兩個人的意見、理念相左,儘管職位尊卑有別,張蘊古依舊頭鐵得很。
孫伏伽依據的是律令,張蘊古闡述的是仁德。
要說誰錯,談不上。
很多事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
大理寺判不下來,就換御史臺來給意見,再統一不了就上交三省,最終由李世民親裁。
程處默的意見能有一定份量,但不大。
筆走龍蛇,程處默一手中規中矩的楷書寫在黃麻紙上。
“國法難容,孝義可原,念及‘孝’之一字,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應判流二千里。”
他們判他們的,跟程處默一點關係沒有。
鬧騰到這地步,離呈交御前也只有一步之遙了。
在不涉及徇私枉法的前提下,每一個司法官員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因此而產生的偏差在所難免。
赦不赦免的,就不關程處默的事了,那是君王的特權。
獄中傳來騷動,程處默微微揚眉:“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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