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對。
宋明秀清澈的眸子滿是自信,嘴角帶著笑容。
顧向軍目光如炬,盯了她一會,“確定?”
“不然呢,你以為會是怎樣,難不成以為我是間諜?”
與其每天被懷疑,還不如坦率一點。
宋明秀雙手一攤,“我就是天才,天才是無敵的寂寞,沒辦法,從小要是不藏著的話,早就沒命了。”
這個時代的女孩就是這樣的,即便是讀書好樣樣優秀,也絕對不會有讀書的機會。
他們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
當然,他說出間諜這兩個字目的很簡單,就是不想再這樣猜來猜去,每天被懷疑來懷疑去,那樣太累了。
更何況,他是魂穿的,這個身體是原主的,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所以,大膽一點。
顧向軍笑了,“我沒有懷疑你是間諜,我只是在想你為什麼變化這麼大。”
“死過一次就想開了,自從我們搬回孃家之後,每天活的水深火熱,沒辦法,只能堅強點,發現發瘋還挺好的,過得暢快。”
為了驗證自己所說的,宋明秀說出了他們母子三人在孃家時過的那種豬狗不如的日子。
顧向軍在一旁靜靜聽,表面平淡無波,實則,手的已經握成拳頭。
他自認為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上對得起國家,下對得起百姓,可卻對不起妻子和孩子。
察覺到顧向軍身上散發的哀傷,宋明秀故作輕鬆笑笑,“那些事情都已經過去了,咱們還是研究你的腿吧。”
時間到了,宋明秀出手迅速將那些銀針全部拔了下來,然後伸手幫他按摩。
柔弱無骨的小手觸碰到腿的瞬間,顧向軍就渾身緊繃,緊張的很。,
身為醫生,宋明秀不知道接觸過多少病人,所以並不在意,不過察覺到他渾身緊繃的樣子,笑著開口,“咱們兩個是夫妻,你害羞什麼。”
“我……”
顧向軍張張嘴,最後還是一個字都沒說。
房間內陷入詭異的安靜。
宋明秀按照穴位給顧向軍按摩,疏通經絡,一邊按摩一邊觀察著顧向軍的表情,當按到一些痛的地方時,看到他額頭冷汗連連,心中有了計較。
按摩的時候不怕顧向軍疼,就怕顧向軍一點感覺也沒有。
半個小時過去。
按摩結束。
顧向軍逃似的鑽進了被子,宋明秀噗嗤一聲笑出來,然後將屋子收拾好,也鑽進了被子。
同床共枕的二人,太累了,很快進入夢鄉。
就在眾人全部睡著時,顧向軍突然睜開眼睛。
黑暗中,他漆黑的眸子銳利無比,悄悄的扯開宋明秀身上的被子,然後拉開她衣領,當看到胸前那顆紅痣時,悄然鬆了口氣,轉過身進入夢想。
而他不知道的是他這邊剛剛入睡,而裝睡的宋明秀睜開了眼睛。,把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果然。
身為軍人,顧向軍十分敏銳,並不會因為幾句話而相信他。
所以,他剛剛是故意裝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