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早晨,太陽躍出地平線,無情的炙烤著北境荒野,播撒著無窮無盡的熱量。
一陣雜亂的腳步聲。
休息了一夜的衛隊士兵精力充沛,迅速的在黑巖堡前集合。
算上安德烈和羅亞,二十八個士兵整齊劃一的列隊,粗糲的皮甲緊緊包裹著他們精壯的肉體,腰間的長劍在晴空下反射出冷光。
來到北境一個月有餘,李察已經很熟悉這些士兵,他們都接受過簡單的軍事訓練,戰鬥力很不錯。
他站在士兵們之前,肅然開口:
“在這北境荒野,豺狼人們無處可逃,找到它們,殺掉它們!”
“是,領主!”
衛隊士兵整齊的聲音闖入李察耳朵,他高舉長劍,非人的怪力推動著長劍極速下墜,鋼鐵撕裂乾燥的空氣,爆發出尖銳的爆鳴。
衛隊循著豺狼人留下的痕跡出發。
豺狼人的智力不低,知道在劫掠時掩蓋痕跡,防止被敵人找到老巢一窩端。
可惜在北境土著面前,這種努力是徒勞的,他們熟悉北境的水系和地理,知道哪裡才能成為合適的聚居地,綜合昨天豺狼人來襲的方向,找到它們的老巢就像喝水一樣簡單。
…………
荒野,一個豺狼人聚落。
一隻暗紅色皮毛的豺狼人仰臥在一塊巨石之上,悠閒的享受著陽光。
普通的豺狼人沒有清潔衛生的習慣,所以雖然有一身暗紅皮毛,卻總是灰撲撲的,惡臭又骯髒。
而這隻卻不同,他的皮毛似乎精心打理過,潤澤光滑,身上還穿著全套皮甲和牛皮靴,和他的同類大不相同。
似乎感覺陽光有些太強烈,豺狼人霍格一個翻身,從巨石上跳了下來。
霍格打算巡視一下部落,它興奮的咧開嘴,對這些年部落的發展感到很滿意。
昨天又誕生了三個小豺狼人,讓部落的人口已經突破了一百,其中壯年的戰鬥人口甚至高達八十多,而這一切都得益於霍格的不懈“經營”。
不知是哪頭紅龍犯了錯。
霍格是一個龍脈豺狼人,這給了他超過普通豺狼人的素質。
兩刃高的身體讓他能輕易壓服同胞成為族長,發達的大腦讓他能夠閱讀人類的書籍,學會愚蠢至極的同胞們無法想象的知識。
霍格學會了人類的語言,它甚至和更遠方的其他勢力搭上了關係,只要幫助他們運送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襲擊一些他們討厭的傢伙,就可以得到無數物資。
為什麼它們會讓豺狼人襲擊黑巖堡呢?
霍格想不明白,也沒打算想明白,它只知道和它們做交易能讓自己的族群在北境活下去,而它喜歡自己的豺狼人兄弟們。
“碰!”
一個小豺狼人慌不擇路的撞在霍格身上,霍格生氣的給了它一巴掌。
“看不見是我嗎,跑什麼跑?”
“老……老大,我們看見了好多人類。”
小豺狼人結結巴巴的回答。
霍格頓時緊張起來,它想起昨天自己派去黑巖堡的三十多隻豺狼人們。
“在哪裡看見的,馬上帶我去。”
霍格很快跟著小豺狼人來到部落外,龍脈給了它不俗的視力,讓它能清楚看見遠處出現一隊步伐整齊計程車兵。
全員皮甲,後背的投槍,整齊的步伐,為首者鋥亮的銀甲都讓霍格意識到這可能是一隻正規軍,至少是經過軍事訓練的領地衛隊。
豺狼人部落太簡陋,防守困難,只能主動列陣出擊了。
“嗷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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