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我在橫店撿屬性

第45章 談成合作(求追讀)

版權歸屬必須屬於他,要不然他費這麼大的勁幹嘛。

之後宋珂和甄興你來我往談了起來,最後宋珂拗不過甄興,加上這些年對於版權歸屬其實不像後世那麼重視,畢竟盜版滿天飛,宋珂之所以爭取,也是作為一項談資。

最後,甄興和宋珂經過協商,終於定了下來。

童話這首歌的版權屬於甄興,不過麥田享有五年的版權使用權,然後製作費宣發費都是由甄興自己承擔。

麥田公司可以先行墊付一部分,甄興需要先出兩萬的定金。

至於單曲收益,甄興為了保住版權,又讓出了百分之三十,相當於麥田公司直接獲得了單曲百分之八十的收益。

而他只有二十的收益,還得出製作費宣傳費用,就算童話大火,五年之內,估計也掙不了什麼錢。

不過甄興已經很滿意了,沒有簽約公司,還出了單曲,保住了版權,對於新人來說已經相當好了。

有很多音樂人簽約了公司,都不一定能出單曲。

他也沒打算靠童話掙錢,只要童話火了,那之後才是真正掙錢的時候。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甄興和宋珂簽完合同,二人握了一下手,相互笑了一下。

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

經過剛才的交談,宋珂都感嘆甄興老練的不像個年輕人。

“我比你大幾歲,我就叫你阿興吧,母帶製作排版……估計得一個多月,發行就放在12月12日,你看怎麼樣?”

“全聽宋總的安排。”

甄興對於自己不熟悉的業務,不會輕易插手,要不然他也不會來找大公司了,不過對於出專輯,之前還是瞭解過一些流程的。

歌手出專輯這事說麻煩也麻煩,說簡單也簡單,歸攏概括,大約步驟是製作歌曲,有條件可能會拍幾條MV。

唱片公司把歌曲成品燒錄在磁帶或者CD光碟,形成專輯實體。

透過分銷渠道,鋪貨各路音像店、商場、書店、學校文具店等所有可以賣專輯的地方。

透過電臺、電視、媒體進行宣傳造勢,然後開賣。

看起來很輕鬆,但細分到每一步,裡面的說頭就多了。

尤其是上電臺電視媒體宣傳,這些都需要人脈,要不然電臺啥的可不會給一個新人做宣傳。

經過甄興和宋珂的商議,二人決議第一批貨先燒錄100000張磁帶和50000張CD光碟。

“阿興,你這邊還有其他歌曲嗎?有的話,我這邊到時候可以一起燒錄進去。”

單曲肯定是出不了光碟磁帶的,沒有人會去買只有一首歌的光碟或者磁帶。

一張專輯最少也得收錄十首左右,才能賣的上價錢。

像甄興這樣的新人,自己出專輯,單單童話這一首歌肯定不夠,還需要往裡面再加塞幾首歌才行。

除非是有後臺有大公司力捧,首張專輯才會收錄好幾首精品歌曲,不過也會有一半的“工具歌”,屬於湊數歌曲。

一首歌的專輯,就算是聽起來不錯,可是買一張人們也覺得太虧,可是要是換成了十首歌,別管其他的質量怎麼樣,量到了,人們就願意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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