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鼠連滾帶爬,很快從視線裡消失。
似乎真的暴雨將至,天氣悶得不行。
耳邊很安靜,只有泥土中被地鼠沾上的血在提醒,剛剛發生的一切都是真實的。
嚴崢靠在車外待了一會兒,沒有馬上上車。
林硯影開門,從車上跳下來,走到嚴崢身邊,扭頭看了他一眼。
正要開口,被他搶了先,“這種事常有發生,你得習慣。”
想要進入雨林,除了得小心野生動物,保護自己的命之外,和“活人”對抗更是要緊事。
林硯影點頭,問,“剛剛那個地鼠,就是採花賊?”
聽到“採花賊”三個字,嚴崢唇角勾了下,低聲應了一聲,“嗯。”
“那為什麼要把他放了?不是應該抓住,繩之以法?”
林硯影疑惑的目光投過來,像是質問。
嚴崢,“這世上不是所有正義都能被伸張,大小姐,你這二十多年難道都生活在烏托邦裡嗎?”
林硯影皺眉,“能不能好好說話。”
嚴崢笑,靠在車門上的身子稍稍站直了些,“好,好好說話。”
默了默,他又說,“這個地鼠只是個小嘍囉,這次空手而來,什麼工具都沒帶,也只是在雨林外圈轉了轉,明顯是來探路的,就算我們把他抓去,沒有證據,如何定罪?”
林硯影吸了口涼氣,“他這是三十六計的哪一計?”
嚴崢,“與其切斷敵人還沒佈置好的網,還不如先把魚放回去,等著養肥一點,再順著這張網,一網打盡。”
他是很平淡的語氣,卻聽得林硯影后背有些發涼。
林硯影,“你傷了他,他會不會報復?”
“會,”嚴崢平靜地看過來,“所以你剛剛跟著我過來是很危險的舉動。”
林硯影仰著頭,“我說過,我不怕任何一個活人。”
說著,她笑了笑,“而且,剛剛是我提醒你他帶著刀,你才能躲得那麼快,如果我沒有跟上,今天你一定會受傷。”
這倒是事實。
林硯影又說,“所以我算不算救了你一命,是你的救命恩人。”
果然是資本家,習慣性地抓住各種機會談交換條件。
嚴崢舌尖舔了下牙根,“救命恩人算不上,最多可以算欠你個人情。”
“行,”林硯影答應得爽快,竟然沒有接著討價還價,“你欠我個人情,我記住了。”
話落,她指了指嚴崢的袖口,“你的衣服髒了。”
嚴崢低頭看,袖口上鮮紅一塊,應該是剛剛沾上了地鼠的血。
血已經乾透,沒什麼味道,只是難看。
嚴崢二話不說,抬手直接脫掉了這件衣服,在手上團了團,扔進旁邊的雜草堆裡。
林硯影看著他乾脆的動作,愣住。
嚴崢看出了她的詫異,解釋,“嫌髒。”
一個在泥堆裡都能睡一整夜毫無怨言的人,竟然還會這樣介意沾上別的汙漬,手下敗將的血跡,明明可以算作勝者的徽章。
不過,林硯影驚詫的並不是嚴崢脫衣服的舉動,而是……
那件外套脫掉後,他裡邊又只穿了一件背心。
剛經歷了一場不小的打鬥,他的肌肉微微充血,看起來比平常又更鼓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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