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一直很佩服曹操,這位“東臨碣石,以觀滄海”的梟雄,深合他意。
他甚至一直將自己比作方孟德,只是可惜生錯了時代。
但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許天下人負我”,已經深入了他的骨髓。
沒有被愛情衝昏頭腦的時候,他一向認為自己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修士。
天賦卓著就不說了,還是個重生者。
現在的修為雖然不高,但是我師傅厲害,靠了個大腿。
我師傅的大腿有多粗,你知道嗎?
不好意思,你所有的肢體加起來,也沒我師傅的的大腿粗。
這樣粗的大腿,方浩自認為除了自己以外,無人能夠受此殊榮。
方浩在這轉轉,那瞅瞅之後,終於是確定了一處比較僻靜的竹林。
這裡很安靜,他甚至都沒有聽到蚊蟲的哼嚀。
他撥開一根根竹子,視野也是逐漸開闊,前面是一大片空地,地下堆積著落葉。
還未到秋季,這裡卻落滿了金黃色的樹葉,方浩非常吃驚,卻聽到了一陣陣不合時宜的聲音。
震驚,兩隻大型哺乳動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做出這樣的事情!
實在是在挑戰人類的底線,動物的極限。
這一切究竟是道德的扭曲,還是法律的枉顧?
方浩搖搖頭,將這種想法拋之腦後。
他可不是標題黨,不需要靠這樣吸引眼球。
他透過這眼前這兩隻彩色的麋鹿,看到了無限的商機。
“從今以後,我允許你們稱呼我方雪巖!”
方浩嘎嘎笑道,已經開始幻想自己將來掌握無數高手的隱私,然後靠此稱霸天下,一統修仙界。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甚至很危險。
方浩的大笑,驚動了正在繁衍後代的兩隻麋鹿。
其中那隻公鹿迅速調整了姿勢,弓著身子,雙目中燃燒著憤怒的火焰。
只差最後一步,它就可以成長了。
它就可以像他們的父親一樣,萬人敬仰。
甚至它還幻想過,人們為它修建專門的神堂。
公鹿的鹿角迅速漲大,似乎要刺破雲霄。
它的蹄子掘起大量的金黃色落葉,朝方浩衝了過來。
幾個月前,它就用自己的鹿角,頂死了一位在這座山裡捕獵的獵人。
獵人滴著血的獵刀,還被它埋在了自己睡覺的地方。
每天晚上,它就枕著那把刀睡覺。
方浩這才用雷目,瞧出了這隻其貌不揚的麋鹿竟然也是一隻妖獸。
只是妖氣微弱,勉強算是一隻小妖,只是可惜還沒有進化。
自然不是方浩的對手
方浩側身,躲過了公鹿的偷襲,右手按在麋鹿兩隻角的中間空白部分,左手則迅速抄起麋鹿的四隻蹄子,將其翻了個底朝天。
方浩的不動明王功已經算是大成,力氣頗大。
現在他的雙手已經有了千斤之力。
在不動明王的加持下,方浩舉起一隻一百公斤的麋鹿,還是非常輕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