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文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她十八歲考上大學那年,就徹底和父母弟弟鬧掰獨立生活了。
父母那邊也對她的存在諱莫如深,不願提及,不管是她結婚還是她死都沒有管過。
李文文自然也不會把自己的財產給那想要吸她血的原生家庭。
所以早早地,李文文就立好了遺囑,如果她死前有了孩子就把一切給孩子,如果沒有孩子,就把自己擁有的一切給捐給國家。
但在和楊森相遇相愛後,李文文將遺囑改了,把受益人改成了楊森。
就算他們分手後,李文文也沒有將這個遺囑給改回去。
因為她相信楊森,她相信楊森的人品,而不是相信他們的感情。
卻沒想到,她終究還是信錯了人。
這份遺囑,最終成了讓楊森害死她的罪魁禍首。
李文文面色陰沉,殷紅的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他不是說喜歡我嗎?喜歡的放棄一切也要和我在一起!”
“既然他那麼喜歡我,想要和我結婚,那就死也和我在一起好了。”
她李文文向來都是有仇必報,有怨必還的,敢害她,那就要做好被報復的準備。
沒成想,對方竟能想到讓人給他替婚。
翡安聽李文文說完皺眉:“在你眼裡的楊森是什麼樣子的?”
李文文冷笑一聲:“虛偽,裝腔作勢的垃圾,一個標準的禽獸敗類殺人犯!騙人感情的人渣!”
“噁心至極!”
翡安微微勾唇,好一招狸貓換太子!
翡安看向李文文:“我說的不是你覺得從前的他人品怎麼樣?”
翡安頓了頓又補充了一句:“客觀來講。”
李文文到了嘴邊的罵聲又咽了回去。
她的腦海中又回憶起了初見時的那一幕,穿著簡單的少年安靜站在杏花樹下,略有些長的劉海被風吹起,少年抬頭露出那雙乾淨明亮的眼……
李文文眼中愛恨交雜。
“他會在我痛經時貼心給我煮紅糖水,會在看了科普說女孩子來月經時多吃肉最好時給我一連做了好幾種我愛吃的肉,什麼紅燒肉,可樂雞翅,香煎三文魚……”
其實一開始楊森也不會做飯的,但自從他發現她的生活習慣很差,經常不吃早飯,晚飯又吃得很晚,唯一能吃得正常一點的中午飯也經常晚點後。
他就開始學著做各種她愛吃的菜。
“他還會省吃儉用,用攢了很久的錢給我買金鐲子,給我買大牌包包。”
楊森買的那些對李文文來講並不算什麼,但對於當時還是學生,要一邊上學一邊兼職養活自己交學費甚至還要補貼家用的楊森來講。
給李文文買禮物的那些錢已經是她的所有了。
眼見著李文文態度逐漸和緩,直播間的觀眾們急了。
【姐妹,你不要被那男人的表面迷惑,能為了錢殺妻的能是什麼好東西!】
【姐妹,咱們大女人不能一個男人的當反覆上啊。】
【有些男人是很會裝模作樣的,結婚後一套結婚前一套的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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