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上山打個獵,怎麼黃袍加身了?

第74章 忽悠趙清雪。

因為可以利用穿著鐵甲的趙清雪當誘餌,丟在地面吸引老虎的注意當個貓抓板,然後自己在尋找機會給老虎致命一擊。

但問題是,說好的賭約是一己之力。

李瀟問道,“趁虛而入也算是一己之力吧?”

趙清雪感受著李瀟侵略的視線,警惕地問道,“你想說什麼?”

李瀟說道,“我若獨自進山解決老虎,以你的性格也會很難相信吧,所以跟著我進山看我狩獵老虎如何?”

“要去你自己去,我可……。”趙清雪立刻拒絕,但話還沒有說完。

李瀟緩緩地揚起嘴角,露出一股誘惑的笑容,輕聲說道,“趙姨,你可聽說過見者有份?老虎全身都很值錢,你作為我狩獵老虎的見證者,我怎麼都會分你一些吧?”

若是把鐵甲融化鍛成輕甲,還需要很多的時間跟碳,但若能有趙清雪穿著鐵甲躺在地面,充當老虎的貓抓板的話,倒是能夠實施一場完美的狩獵。

雖然很過分,也很沒逼格。

但能活著狩獵老虎就是好事,而趙清雪身在鐵甲內也是安全的,可謂是兩全其美的好事。

趙清雪眼睛一亮,問道,“老虎值多少文銅錢?”

李瀟走到趙清雪的身後,微微俯身在趙清雪頭盔旁,如惡魔在低語般說道,“趙姨,老虎要用黃金算喔。”

“黃金很值錢嗎?”趙清雪疑惑,她自幼就沒怎麼見過文銅錢,第一次見到銀子還是交人頭稅時,所以完全無法理解黃金的概念。

“一貫文銅錢能買六隻野兔,一兩銀子能換一貫文銅錢,一兩黃金能換十兩銀子,也就是說一兩黃金能買六十隻野兔。”李瀟難得有耐心的給趙清雪講解,因為需要把趙清雪哄進山當貓抓板。

“六十隻野兔……。”趙清雪聽的一臉懵逼,以前在村裡吃肉屑肉很難,甚至想要每日喝湯都很費勁,吃一隻野兔在村裡都算是奢侈大餐。

而僅僅就是一兩黃金而已,居然能夠買六十隻野兔,也就是說,要是能有一兩黃金的話,在以後的六十天裡都能頓頓吃肉!

李瀟拿下趙清雪的頭盔,輕輕把玩著趙清雪凌亂的髮絲,在趙清雪耳邊輕聲問道,“趙姨,老虎肉暫且沒必要談,但你可知虎皮能換多少兩金?”

趙清雪被李瀟反常的親密舉動,搞得渾身都是都有點不自在,慌亂的往前走兩步後轉過身,問道,“多少?”

“要是沒有任何差錯的話……。”李瀟話語微微一頓。

趙清雪皺著眉目,著急的問道,“快說啊,能別賣關子嗎?”

李瀟豎起一根手指,淡笑著說道,“一百兩黃金。”

在古代虎皮跟豹皮都很值錢,要是能遇到一些有需要的人,甚至都能賣到一百兩黃金以上,有些官大人很喜歡收藏這類物品。

老虎肉跟老虎爪也都很貴,反正只要是老虎身上的物品,幾乎都能賣到黃金左右的價值!

前世狩獵老虎是罪犯,但在古代狩獵老虎……會被人視為打虎英雄!

趙清雪懵懵地問道,“你分我多少?”

一兩黃金能換六十隻野兔,一百兩黃金能換多少……

反正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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