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點啥?”
林清歡挑選了兩大塊肥瘦相間的五花肉,後腿肉也來了些,差不多有十來斤重。
“二百文。”
攤主用草繩把肉給她捆好後扔進揹簍裡,順帶說了價格。
林清歡拿出一兩銀子給他補,期間她看見攤主放在腳下的排骨跟豬下水。
在古代這些東西沒有任何用處,有些大戶人家會買回去喂家裡的牲畜。
“老闆,你這腳邊的東西賣不賣?”
攤主瞥了一眼,似乎有些奇怪林清歡會對這種東西感興趣,
“本來張管家說要買回去餵馬的,但他現在都還沒來,我就賣給你吧。這些你一共給三十文就行了。”攤主十分大氣的說道。
這麼大一扇排骨,還有豬大腸豬心豬腰等東西,是她賺了。
“對了,我還要你這塊板油跟四根豬蹄,你也一起算了吧。”
豬蹄也全是骨頭,而且還得煮很久,買來吃的人也少,基本上跟豬下水是一個價。
攤主不理解,但尊重。
還是爽快的給林清歡包起來了。
“這些算你二十文,總共是二百五十文,這是補你的吊錢。”
把錢拿到手以後,林清歡又數了十文錢出來給攤主。
“能不能麻煩你把那些骨頭給我砍一下,另外這四根豬腳也對半砍開,我一個弱女子拿回去實在是不方便處理。”
林清歡適當服軟,況且還給了十文錢的辛苦費,換做誰都不會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