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守山走了,磚窯裡又恢復了死一樣的寂靜。
我靠著冰冷的窯壁滑坐在地,手裡攥著那把鑰匙和那枚骨哨。鑰匙是冰的,帶著金屬的死氣。骨哨卻是溫的,像是還殘留著人的體溫。
夕陽的最後一絲餘光也消失了,黑暗從四面八方湧來,將我徹底吞沒。
腦子裡亂成了一鍋粥。常守山的話,像是一把大錘,把我過去十六年的人生觀砸了個粉碎,又七零八落地拼湊出一個血淋淋的、光怪陸離的真相。
我爸,常遠。
這個在我記憶裡模糊得只剩下一個背影的男人,原來在我不知道的時候,為了我,曾跪在另一個人面前。
我外公,吳志友。
那個在我印象裡總是樂呵呵的老頭,原來也曾為了我,揹負了那麼沉重的,來自一個叫常守山的男人的恩情。
還有林淮,那個“傻子”。他不是傻子,他叫林淮。一個考古學家的兒子,一個古墓的繼承人,一個……被我偷走了十六年人生的倒黴蛋。
而我,常笙,一個八字奇輕,命格特殊的“容器”。
這都他媽什麼跟什麼?我感覺自己像是被塞進了一部三流網路小說的劇情裡,還是那種作者喝多了寫出來的,邏輯混亂,設定清奇。
我掏出徐文的手機,解鎖,螢幕的光照亮了我呆滯的臉。我點開通訊錄,找到了“徐文”的名字。
“別信那個叫徐文的村官。一個被仇恨填滿了心的人,比山鬼還可怕。”
常守山最後那句話,像個魔咒,在我耳邊反覆迴響。
我該信誰?
一個是一手策劃了十六年前“頂包案”的神秘瘸子,他嘴裡的故事,天知道有幾分真假。
另一個是哥哥被怪物害死,自己也被矇在鼓裡多年的受害者,他看起來那麼真誠,那麼痛苦。
可常守山的話,又偏偏解釋了所有我想不通的疑點。
我煩躁地抓了抓頭髮,把手機扔到一邊。
現在不是玩“誰是好人”遊戲的時候。我抬頭看了看黑漆漆的窯頂,自嘲地笑了笑。管他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眼下我就是個沒錢沒身份沒地方去的“三無人員”。吳權富和他那個公安局的兒子想捏死我,比捏死一隻螞蟻還簡單。
活下去,才是硬道理。
我重新撿起手機,點開了地圖。浮山,像一頭巨大的野獸,匍匐在小鎮的北面。主路被封,但這麼大一座山,不可能沒有別的入口。我放大地圖,仔細地在山脈的邊緣搜尋著。那些蜿蜒曲折的等高線,像一張巨大的迷宮圖。
對了,土地廟!
我腦子裡靈光一閃。吳村長他們藏東西的地方!
一個大膽到近乎瘋狂的計劃,在我腦中迅速成型。
我需要錢,需要裝備。而那包被吳權富他們當成小金庫的金銀珠寶,就是我唯一的啟動資金。
雖然那是林淮父親的遺物,但現在被吳權富那幫人霸佔著,我這也不算偷,頂多算是……劫富濟己?對,就是劫富·濟己。
我看了看時間,晚上九點多。夜深人靜,正好動手。
我把管鉗重新別回後腰,又把臉上的電工膠帶撕了下來,疼得我齜牙咧嘴。這次我不需要扮演狠人,我得當個幽靈。
藉著手機微弱的光,我深一腳淺一腳地離開了廢棄磚窯,重新潛回了小鎮。我沒走大路,而是像只壁虎一樣,貼著鎮子邊緣的陰影,繞到了通往太平村的那條小路上。
夜風很涼,吹在身上,讓我因為緊張而發熱的頭腦冷靜了不少。
越靠近村子,我的心跳就越快。我不敢想象,如果被村裡巡邏的人抓住,下場會是什麼。常守山說吳權富想讓我死,我毫不懷疑。
土地廟孤零零地立在村外的荒地裡,像一座被遺忘的墳。
我沒有立刻過去,而是趴在遠處的一片草叢裡,觀察了足足有半個小時。確認周圍沒有任何人影和火光,我才貓著腰,用最快的速度衝了過去,閃身進了破廟。
還是那股熟悉的黴味和塵土味。我熟門熟路地摸到供桌後面,抽出那塊鬆動的青磚,將手伸了進去。
那個沉甸甸的布包還在。
我把它掏出來,藉著手機螢幕的光,飛快地在裡面翻找。我不能拿太顯眼的東西,金銀首飾太扎眼,瓷器玉佩又不好出手。我的目光,最後落在了一塊巴掌大小、其貌不揚的墨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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