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因為慶陽府和守備環慶都指揮燒殺搶掠,給榆樹灣百姓造成了沉重的災難;榆樹灣民團為了抵抗亂兵,付出了極大的犧牲。慶陽府和守備環慶都指揮,需要為此承擔責任,並且進行賠償。
賠償如下:第一,賠償榆樹灣民團軍費,黃金三萬兩。賠償榆樹灣百姓房屋和田地損失,黃金三千兩。
第二,賠償槐安城城牆建設費……】
一條條列下來,各種小條款和解釋,同樣繁瑣和複雜,其中很多新鮮詞,荀虞夔都沒有聽說過,但根據上下文,大致也能看得懂。
最終,各種賠款加起來,合計黃金四萬五千兩。
荀虞夔的手,抖動得越來越厲害,那紙張拿在手裡,嘩啦啦作響。
荀虞夔:“反了。真是反了。四萬五千兩……不要說黃金,就是白銀四萬五千兩,又哪裡有那麼多了?”
“不!問題不在這裡。問題在於……賊人大膽!竟然敢讓衙門,向你們賠款?”
荀虞夔繼續往下看。
【第三條。為避免以後再發生慶陽府之戰這樣的摩擦,榆樹灣村和慶陽府應劃定界限。從慶陽府以北,至太白山,東至延安府,西至環縣界,劃歸榆樹灣勢力範圍,由榆樹灣來管轄。
……】
【第四條。慶陽府衙允諾,槐安巡檢司所有官兵,應由榆樹灣村委會提議人選來擔任,這些官兵,編制仍屬朝廷。
……】
【第五條。慶陽府衙允諾,廣開商路。榆樹灣商隊,在整個慶陽府有行商權。
……】
【第六條。慶陽府衙允諾,榆樹灣在慶陽府有築路權。
……】
【第七條。慶陽府衙允諾,榆樹灣在慶陽府有開礦權。
……】
【第八條。慶陽府衙允諾,榆樹灣百姓可以自由出入慶陽府城,以及各縣城。並且,為保證安全,進城時可以攜帶兵器。
……】
【第九條。慶陽府衙允諾,向榆樹灣派遣讀書人二百人。要求識字一千以上,年齡三十五以下。
……】
【第十條。慶陽府衙允諾,向榆樹灣派遣木匠、鋸匠、瓦匠、鐵匠、裁縫匠、油漆匠、竹匠、錫匠、刊字匠、鑄匠、簾字匠、挽花匠、雙線匠、傳工匠、石匠、銀匠、鼓匠、穿甲匠、墨窯匠、木桶匠、五墨匠、雕鑾匠、熟皮匠、艙船匠、紙匠、琉璃匠……各種工匠五百名。
……】
【第十一條。慶陽府衙允諾,若榆樹灣百姓在慶陽府犯案,將押送回榆樹灣,由榆樹灣村班子進行審判。辦案過程中,慶陽府須保證榆樹灣犯案百姓的安全……】
荀虞夔一條條看下去,越看腦袋越脹得慌。
荀虞夔:“痴心妄想!這簡直是痴心妄想!”
陳灃臉一沉:“荀知縣,我忍你很久了。能談就談,不能談,你現在可以回去備戰。明天,我們榆樹灣防衛團,就能兵臨慶陽府城下。到時候,才是真正的玉石俱焚。”
“城破之後,我們將清算你們這些戰爭販子。你們的家業將被抄斬,你們將被拉到菜市口斬首!”
荀虞夔臉色頓時一陣慘淡。
他身為安化知縣,安化縣衙就在府城之中,他當然知道,府城此時已經沒有絲毫防禦力。
其實根本就不用榆樹灣防衛團兵臨城下,光是城外的那些潰兵,就已經足夠府衙頭疼。
如果再沒有應對的策略,那些潰兵就會把城池給攻破了。
形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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