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彪等人此刻,也全都羨慕地看向秦烈。
按照軍功制度獎勵,秦烈這次一共斬殺了七名韃子!
其中六名韃子鷹師精銳,一名韃子鷹師十夫長。
按照鷹師翻三倍的規則,累積可得賞錢33貫(一貫=1兩銀子)!良田33畝!以及軍功33功!
看起來,這就是一串數字。
但一細算,就能明白其中有多大的好處!
在計算之前,首先要搞清楚一點。
那就是整個守備序列的兵源,都是大洪立國之初的世襲軍戶,戍邊是沒有餉銀的。
大洪對世襲軍戶,實行軍田自給制。
普通軍卒,想獲得銀錢的方式只有一種。
一句話形容,就是先收成,再繳稅,留自用後賣餘糧。
按朝廷規定,每家軍戶,需要常年滿足兩名兵丁的名額補充。
簡單來說,就是要保證出兩個人給朝廷賣命。
死一個,補一個,死兩個,補一雙。
這兩名兵丁,一名為正式軍卒,如墩堡兵。
另一名為候補軍卒。
候補軍卒,平時在屯堡,營堡等附近劃分好的軍田片區裡種田。
如果正式軍卒死亡,候補軍卒需要接替正式軍卒,補足朝廷編制。
同時,軍戶所,會通知原軍戶家族再派遣兵丁候補,形成迴圈。
而大洪朝廷,會給每家軍戶,也就是正式軍卒和候補軍卒這兩個兵丁,定額分配20畝軍田。
按照邊關土地肥沃程度和氣候環境,每畝軍田,收成大概在二三百斤左右,平均250斤上下。
20畝軍田,年收成5000斤左右。
其中,軍田稅佔四成,要上交所屬總兵府2000斤。
剩餘3000斤。
正式軍卒消耗大,每天平均2斤糧食才勉強吃飽,一年700斤左右。
候補軍卒也差不多,一年也也在700斤左右。
而正式軍卒和候補軍卒的妻兒,消耗小一些,加起來一年1000左右。
所以,可賣餘糧,只有600斤左右,價值10兩銀子上下。
日常買鹽,買肉等各種消耗,一年大概8兩銀子左右。
即辛苦一年下來,只能落2兩銀子左右!
徐渠之前賄賂盧峰時,不過一布袋子銅板,充其量也就半貫,便能令盧峰眉開眼笑。
屯堡公子黃明,讓徐渠殺害秦烈,報酬也才10兩銀子。
毫不誇張地說,盧峰,白彪等墩堡的所有軍卒,把他們存的銀子全加起來,也未必能有秦烈軍功折算獎勵的33兩銀子!
而這,是秦烈一次性得到的。
比銀子更值錢的,是33畝良田!
軍功賞賜的良田,無法讓子孫繼承,但軍功獲得者,享有終身擁有權。
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33軍功。
因為軍功累積待遇制度中,明確規定,軍卒軍功累積達20功者,可免軍田賦稅。
秦烈折算下來,有33功,不僅他原本分配的定額20畝軍田,無需交稅,連軍功折算獎勵的33畝軍田,也無需交稅。
這意味著,秦烈將擁有53畝軍田的純收益!
以每畝軍田平均250斤收成計算,53畝軍田,年收成……
1325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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