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我才沒有吃軟飯的命

第61章 先拍電影【元宵節快樂!】

“唉!”

目送鄭琳的車遠去之後,林明宇無奈的嘆了口氣。

不是說好了看球的嗎?

來夜店看了兩場球,第一次起碼還看了一會兒,這次離球賽還有兩個多小時才開始呢就散場了。

尹東旭和鄭琳換個地方互相看球去了,林明宇沒球可看,只能帶著“學妹”回家睡大覺了。

當然,是分房睡。

把車停好,抱著申有娜回家給她放在了次臥的床上。

站在床邊,看著這嬌俏甜美的臉蛋兒,還有這細腰、寬臀、大長腿。

林明宇有些遺憾的嘆了口氣:“唉,咱也不知道你是真醉還是假醉。

真醉的話,你這膽子也太大了,咱倆這才第二次見面,你就不怕我趁你喝醉了佔有了你?把你吃幹抹淨了你都不知道。

假醉的話,你是想趁機勾引我?還是想測試測試我是好人壞人?還好我定力足,要不然真上你的當了。”

說完,林明宇就找了條夏涼被給申有娜蓋上了肚子,然後關掉臥室的燈離開了。

聽到關門聲,床上的申有娜輕嘆一聲睜開了眼睛:“唉~定力足?給你機會你也不中用啊,真愁人!嘻嘻~”

說著,申有娜又忍不住笑了。她對林明宇是有點見色起意,但她更喜歡林明宇的性格溫柔、機智敏銳、臨危不亂、出手果斷,還坐懷不亂。

這麼好的一個歐巴,不能錯過呀。

現在我已經知道他家在哪了,一次搞不定他,那就常來常往。嗯,日久生情。

已經半夜十二點多了,沒多久申有娜就進入了夢鄉。

另一邊,林明宇離開次臥後又去拿了一條毛毯給客廳的女醉鬼蓋上了肚子,然後他就回臥室研究正事去了。

兩件正事:第一,房子他已經買了,下一步也該買車了,畢竟他不能總是開尹東旭的車代步。

第二,娛樂公司成立之後。先拍電影?還是先拍電視劇?

第一件事好說,喜歡什麼車選一輛就行了。在汽車網站上找了五分鐘,在結合了,效能、顏值、安全性、價格等多方面因素考量之後,他看中了沃爾沃s60。落地價格不到五千萬韓幣,用來代步足夠了。

至於第二件事,再三考慮之後,他覺得還是拍電影更能打出公司的名氣。

都說在娛樂圈裡電影圈子就是比電視劇圈子更高貴,為什麼?

林明宇感覺無非就那麼幾個原因:第一,對於演員們來說,電影更考驗演技。演技上的一個小瑕疵,在電視這個小螢幕上或許不明顯,但到了電影院的大熒幕上大概就會變得很明顯了。

第二,拍電影要運用到的技術一般都會比拍電視劇更高階。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去電影院看電影是要買票的,電影的變現的能力比電視劇強。

既然電影高階,那就拍電影。爭取一炮打響,讓公司在南朝鮮娛樂圈裡站住腳。

不過,雖然林明宇現在手裡有錢了,但大製作他肯定是投資不起的。否則,投個大製作要是失敗了,那一切就結束了。

那就只能先投資一個小成本的電影,試試水。

南朝鮮有什麼電影是小成本,但高票房的呢?

《媽媽的朋友》《噓!禁止想象》《火熱的鄰居》《禁忌》《善良的小姨子》

“啪!”

想到這兒,林明宇自己都受不了自己這腦子了,怎麼一部正經電影都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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