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警署,大門口。
蹲在車輪後面的戈登簡直快要瘋了。
他是怎麼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會被罪犯們堵在警署的大門口被動挨打。
事情怎麼就變成這個樣子了呢,雖然監獄被企鵝人炸開之後,破了一個大洞,跑出來好多的罪犯,但相比於哥譚市的體量,還不足以把這樣一個大城市徹底攪亂,尤其是這個城市名叫哥譚的時候。
一滴墨水滴在白衣上會毀了這件衣服,一瓶墨水倒在黑衣服上,也許看到的人還會覺得花紋很好看呢。
可偏偏,時間不湊巧。
哥譚市這件深邃華美的黑袍,在亂了很多年,黑了很多年之後,幾乎是唯一一次的,被漂成了白色。
歸功於蝙蝠俠和羅蘭這兩個傢伙的存在,企鵝人剛剛死亡時的哥譚市,一派祥和,就跟一個正常的城市該有的樣子那樣。
但,哥譚的風格和素質,或者說,哥譚人的風格和素質,其實始終是沒變的。
那些人從監獄中衝出來之後,僅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原則了遠走高飛或是躲藏起來,謀求一份天賜的自由,更多的人,滿眼閃爍著貪婪的光芒和野望,一頭扎進了新生的哥譚市裡。
如冰水入油鍋,又像火星落煤堆,哥譚直接就燃起來了。
之後的事情,更是徹底的亂了套,連戈登這種見慣了大場面的人都無力接受。
蝙蝠俠居然敗了,敗在了一個從監獄裡逃出來的比牛還壯的傢伙手中。
他被折斷了背骨,險些就死了。
沒了蝙蝠俠,那個羅蘭又不在哥譚,整個情況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也就變成了今天這樣。
“頭兒!不行啊!不光我們出不去,現在他們已經快要打進來了!”
戈登正在憂思當中,突然被自己下屬的喊聲拉回了現實。
趕緊抬頭看一眼,那個堵著門口的好像披著魚鱗一樣的怪物還在那邊肆意妄為,警員們的子彈打在他身上竟然會發出擊中金屬一樣的當當聲,甚至能看到明顯的火花在他的鱗甲上迸發。
開槍無法傷到他,反彈的子彈卻反過來讓警員傷了好幾個,可……不開槍也不行啊,難道衝過去跟那個身高兩米多,眼睛都是豎瞳的傢伙近身肉搏嗎?
這到底是個什麼怪物?他?它?
戈登看著那個大殺四方的怪物,突然想起幾年之前,蝙蝠俠剛剛出現在哥譚,自己還並未和他合作的時候,有關哥譚地下及水道系統中疑似發現殺人鱷魚的事情。
儘管當時鬧的沸沸揚揚,可不久之後,蝙蝠俠貌似就把這個問題給解決了啊,他沒把什麼犯人移交到警署來,戈登還以為真的是一條巨大的鱷魚之類的東西。
如今想來,怕不就是這個傢伙吧!
這麼多年以來,這傢伙一直都被蝙蝠俠秘密的關在監獄裡?
戈登一下子明白了為什麼這個傢伙會硬闖警署,他很有可能是在逼迫蝙蝠俠出面,利用這個機會來報仇!
可……蝙蝠俠已經重傷,藏在不知道什麼地方,你就是怎麼亂來,他也不會露面的啊。
“這些逃獄的傢伙們!難道他們彼此之間也完全不進行資訊溝通嗎!”
戈登是真的很想大喊一聲:蝙蝠俠已經不在這裡了,他很可能已經死了。
但稍微一考慮,戈登就放棄了這個想法。既然這個事情還沒有被公之於眾,那蝙蝠俠這個名字的存在本身就能成為一種威懾。
哪怕僅僅是一種威懾。
“頭兒!想想辦法啊!”
“別亂!穩住!我正在想辦法!”
戈登再怎麼臨危不亂,再怎麼有經驗,再怎麼親手抓捕多少多少罪犯,他也不知道該怎麼對付一個力大無窮又靈活的過分,刀槍不入,還擁有人類智慧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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