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房門被晃當的關上了。
房間裡的氣氛非常詭異。佈置得有些像是陰間。
桌布,茶几,沙發都被蒙上了一層灰。
而且裡面插著十三根蠟燭。
眾所周知13在西方可是個不好的數字。
然而這家又在十三樓。
又恰好插著13根蠟燭,那麼這一切會是偶然嗎?孟菲菲心裡直打鼓!
宇浩傑牽著孟菲菲的手,那雙溫暖強有力的大手照亮了孟菲菲的黑暗之行。
孟菲菲很快發現整個房間的格調都是昏暗的,而且奇特的是他們根本不用照明燈。
全部是用白色的蠟燭裝扮。
等到孟菲菲走進臥室的時候,卻發現雙人床上用心形圖案擺著蠟燭。
突然窗外的風一刮,屋子裡所有的蠟燭都被熄滅了。
孟菲菲強行使自己鎮定。
忽然有聲音在唸叨著:“讓地獄之門都即將關閉,迎接新生!”原來是留聲機的聲音!
桌子上的擺設突然被風一刮,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原來是個時鐘。
走到洗手間的時候,宇浩傑終於看到了那件鮮紅色的雨衣,像是被血水染過一樣分外刺眼!
它就被晾在洗手間裡。
這是證物!
雖然兇手有清洗過血跡的情況下,但是法醫會用“熒光素標記法”,因為,兇手作案後現場留下血跡,血液裡的很多成分,滲透到物體上,就算清理的再幹淨,也有血液裡的分子遺留。而且還能分析出:血跡產生的時間呢。
眼下是快速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宇浩傑小聲對孟菲菲嘀咕著。
於是他小心翼翼地將雨衣摺疊。
放進包裡。
突然有人在轉動洗手間的門把手。門從裡面被反鎖了。
開啟門後,一個年齡大約20歲出頭的男子正怒目而視地看著孟菲菲、宇浩傑。
“你們是誰?幹什麼進入我家?”男人似乎毫無懼色。
“在你家發現有血色雨衣,我們是警察,所以斷定你與一樁謀殺案有關,請你和我們走一趟。”
孟菲菲上前,剛好要逮住男人的手腕。
男人卻拔出刀刃,當他正要刺向孟菲菲的時候,宇浩傑快手一步奪過他手中的匕首。
犯人伏法。
在審訊室裡孟菲菲才得知這原來是一次意味深長的犯罪。
犯人低垂著腦袋。
過了許久,他才開口:“其實,我叫趙磊,是一個變姓人,我原來是一個女人,因為他欺騙了我,我把自己變成了不男不女的模樣,我同時和兩個死者糾纏,當然我恨他們,欺騙了我的感情,說起來我和高聖明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認識的,那時候他真的很意氣風發,我欣賞他的睿智和果敢,但是他並沒有結婚,我對他說:乾脆和我在一起好嗎?他卻斷然拒絕道:他說他有喜歡的人。”
“後來我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直到他欺騙我,甚至為了逃避我的感情,說謊道:他喜歡男人,如果我可以變成男人,他可以答應我條件,如果我答應他殺死一個男人,以及這個男人身邊的女人,他就爽快的和我交往,我為了得到他的愛,而把自己變成了男人,可是當有一天他才告訴我,他最愛的是他的妹妹,妹妹受到別人的玷汙,所以他才請我幫忙殺掉那個風流成性的男人。”
這個不男不女的人說完後,深深得吸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