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又不是誰都像他一樣,有著外掛,如果想包子這樣的,能籤進娛樂公司的話,那後續發展肯定會好很多。
然後在包子的陳述下,顧寧才知道了為什麼對方會拒絕挖機機挖的簽約了。
全是經紀合約鬧的,對方給包子開出了一個一九分成的合約,雖然包子沒成年,像個小孩。
但要把他當小孩子騙的話,那就特錯特錯了。
包子表示,不會淪為給資本賣命的工具。
其實一九分成在娛樂圈裡也是十分的常見,特別是沒有什麼特長優勢的那些個愛豆練習生們。
你是個新人,公司要花重大的代價把你捧紅,然後你還想跟公司平分秋色不成?
能給到三七,都算是你條件非常好的了。
什麼你不籤?那滾吧!我們換一個捧。
得知巨星、周震北跟馬伯謙早早就簽約了節目出品方,再加上前世《明日之子》的最終排名,顧寧也看出來了,什麼才華戰勝了資本,那全是笑話,營銷人設罷了。
就在吃完飯,顧寧想要回寢室繼續肝的時候,節目組的工作人員突然找來了。
“顧寧,吃飽了吧?節目組高層找你有點事,你跟我來。”
顧寧讓包子自己先回去後,就跟著工作人員走了。
......
“顧寧哥!找你什麼事啊?”
晚上八點左右,顧寧回到了寢室,包子見顧寧回來後,就特別好奇地湊了上來。
“找我簽約唄!還能有什麼事?”
剛才在那名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顧寧又見到了上次挖機機挖的人。
對方直接甩了一張合同過來,讓顧寧好好考慮一下。
當時顧寧拿起合同,一看是三七分成,而且還包括他後續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在其中的時候,顧寧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不過這顯然在對方的意料之內,只見對方又拿出了一份合同,是四六分成的。
“這是我們給出最高的條件了,茅不易籤的也是這個合同。”
“你初出茅廬,可能覺得自己只拿到四成會不平衡。”
“但你要知道,只要你簽了這份合同後,那公司一定會不留餘力的打造你,這其中的花費也是非常龐大的。”
任對方說得天花亂墜,顧寧都是不為所動。
“蔡總,我現在只想把所有的心思放在比賽,放在創作上,暫時沒有籤經紀公司的打算。”
顧寧再次拒絕了,因為要是他簽下這份合同的話,那豈不是賣身身給挖機機挖十年了?
當然,如果只是普通的經紀約的話,顧寧還會考慮一下,但你挖機機挖想全部佔有,哪有這麼好的事?
經紀合同按照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三類,第一是經紀約,主要涉及演出和廣告,處於基礎地位。
第二是唱片約,主要涉及的是唱片專輯。
第三是詞曲約,涉及的是歌手的原創詞曲。
第一種經紀合約顧寧還能考慮,但後面兩種,我為什麼要與你共享呢?
要知道如今可是版權為王的時代,我把六成版權交給你,是你瘋了還是我起猛了?
畢竟歌曲版權對於一個歌手來說,是最為重要的東西,如果顧寧把這個交給別人,還是超過了一半。
那會讓人笑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