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在我身上。”
那個家長拍著胸脯打了包票,轉頭就去喊人。
沒一會兒,就叫來了十來個人。
林嵐牽著蘇好好的手,帶著這些人就要進袁家搬東西。
袁晴立馬跳出來阻攔:“你們想做什麼!私闖民宅可是犯法的!”
林嵐小小地意外了一下,袁晴這個法盲竟然還懂法啊。
但林嵐根本不理她,只轉頭對公安說道:“公安同志,能麻煩你們幫忙把我的嫁妝要回來嗎?”
袁晴跳著腳道:“嫁妝,什麼嫁妝,你哪來的嫁妝!咱們豫省這邊結婚,姑娘的嫁妝都是結婚當天跟著新娘子一起進門的。你來的時候就你自己一個人,你媽就給你陪嫁了四床棉被。吶,你的陪嫁,就在你身後放著呢。”
林嵐氣笑了。
袁家真的是不斷在重新整理她的認知。
人怎麼能不要臉到這種程度?
上輩子,袁朗跟她提了一堆要求,讓她要準備哪些陪嫁。她家就她一個孩子,她媽也是希望她能過得幸福,所以那些陪嫁她媽都給準備了。
可等她家把陪嫁買好之後,結婚前幾天的一天夜裡,袁朗和張蔓枝帶著輛貨車,把這些陪嫁全給拉走了,說是結婚這天找不到太多人手搬嫁妝,又怕匆忙之中把東西磕了碰了,所以先搬到他家去。
她和她都沒主見,又有張蔓枝在一旁忽悠,於是這些東西就被提前搬去了袁家。
誰知道這些東西進了袁家後,就再也沒跟她姓過。
因為結婚那天,她只帶了四床棉被,所有人都以為,她媽只給她準備了那點東西。而袁家些嶄新的物件,則成了袁家為娶新媳婦特意買的。
所有人都說她命好,一點陪嫁都沒有,結果袁家還準備了這麼多的東西娶她進門。
她也曾試圖跟人解釋,說那些東西是她家買的,可不但沒有人相信,袁朗還因此跟她大鬧了一場,說她斤斤計較,說她不維護他的臉面。
從那之後,她再也不敢跟別人說那些東西是她的陪嫁了,她也因此被人笑話了十幾年。
本以為上輩子袁家乾的事就夠噁心人了。
沒想到這輩子,還能更噁心。
林嵐看著袁晴道:“你身上那條裙子,如果我沒看錯的話,就是我嫁妝裡的東西。”
袁晴臉色僵了一下,但卻迅速否認道:“你放屁!這裙子可是我自己買的!”
林嵐朝她伸出了手:“拿來。”
袁晴一怔:“什麼?”
林嵐說道:“你身上這條裙子,是香影牌的,她家的衣服,每一件都有發票,這是售後憑證。衣服既然是你買的,那你把發票拿出來看看。”
袁晴脖子一梗,說道:“誰會沒事把發票帶身上?反正這衣服就是我的,我在我們鄉下供銷社買的,你休想亂說。”
圍觀的人一下就笑了出來:“那你們的供銷社還挺高檔,竟然都能賣香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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