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修瑾越發的煩躁,擰著眉心不耐煩地說道:
“那丫頭好得很,活蹦亂跳的,能吃能喝能蹦躂,哦,還能夠跟沈二跳起來幹一架。”
當然,沈修瑾不會告訴簡童,阿鹿之所以跳起來跟沈二幹一架,是因為當時小洋樓的事情過後,沈二處理掉了那條瘋狗後,就很聽自家boss的命令,將阿鹿送去了醫院做檢查。
沈二不愧是資本家家裡的保鏢,他送去的醫院是湘雅嘉禾,原因也很簡單,阿鹿到底是藝人,去公立醫院人多眼雜,最重要的是,自家Boss在湘雅嘉禾有貴賓卡,可以掛賬。
他絕對不會承認,是因為不用他花錢。
沈二不摳,但他覺得,他的錢要用來娶老婆的,用Boss的錢,辦Boss的事,沒毛病。
雖然花了可以報銷,但麻煩。
更更更重要的是,小姑娘太能鬧騰,這裡沒有狗仔和記者,沒事兒,鬧騰去吧。
沈二帶著阿鹿到了湘雅嘉禾,小姑娘全程兇悍,他又得攔著小姑娘不能亂跑,阿鹿又心急火燎要找簡童,她太害怕簡童出事了,急了眼的阿鹿,和看起來憨憨卻看著她不讓走的沈二,忍無可忍,幹了一架。
最後結果可想而知,阿鹿氣急敗壞,指著沈二的鼻子怒罵,小姑娘罵人都沒什麼震懾力:“你是土匪吧,你和你家主子全家都是土匪!”
當然,這是簡童醒過來之前的插曲。沈二事情處理完如實彙報工作,電話打來,告知沈修瑾的。
此刻,東皇28樓,這間臥室的大床上,女人聞言,渾身才像是卸力一樣一軟……還好,不是夢,阿鹿活著,這一世就不是夢——她是真的改變了上一世的結局。
脫力的瞬間,緊扣著保溫壺的手掌也一鬆,保溫壺眼見要翻倒,一隻手掌,穩穩地扶住,頭頂傳來低沉平淡聲音:
“喝掉。”
掃一眼保溫壺裡還冒著熱氣香氣的雞湯,簡童卻不想喝,她知道,識時務者為俊傑,但,就是不想喝。
僵持著,倔勁兒上來了,她就是一動不動。
沈修瑾眼中又湧上怒氣,無名火燒的旺旺的,說出口的話,立即變成了刀子:
“呵~你愛喝也得喝,不愛喝也得喝。
頭一回見到,接個吻暈倒的。碰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