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從四歲起就開始下陷阱打獵,五歲就殺了第一隻一級魔獸的資深獵人,羅伊從小到大賣過的魔石數以百計。
而體內的這個東西,根本就是一塊魔石!
不,或許應該說,是一個魔核。
就像他小時候在野蠻人部落裡,看見的那隻被全村野蠻戰士圍殺的六級【猛獁】身體裡那快魔核一樣!
區別,只是大小而已!
大頭老爺我變成魔獸了?
羅伊坐下來,按照以前修煉鬥氣的心法,飛快地運轉了一週。源力出現了,鬥氣出現了,沿著經脈走了一圈,停下.........他媽的,沒有了!
大腦袋一時間有些氣急敗壞。
辛辛苦苦找了五年,好不容易找到了東西,卻發現身體不能修煉鬥氣的缺陷依然沒解決不說,身體裡還多了一顆魔核!
要是被人知道了,那還得了?一想到自己作為第一個身體裡有魔核的人類被人獵殺,或者大卸八塊研究,羅伊就覺得腦袋有些大。
更重要的是,萬一被艾蕾希婭公主知道了.......人獸,是不被祝福的吧?
魔核!怎麼會有魔核?!誰他媽給老子弄的,搞什麼啊!羅伊都要崩潰了。忽然,他想眼神一凝,急急忙忙伸出手指一彈!
看這手指尖出現的小火苗,羅伊鬆了口氣,同時,臉上露出一絲驚喜之色。
撤去魔力,彈指,再收回,再彈.........
羅伊一遍又一遍地彈指手指,看著指尖的火苗,仔細感受著。
他發現,只要自己一調動魔力,身體裡的魔核就開始自動旋轉。在魔核的飛速旋轉驅使下,自己的魔力調動速度比以前快上十倍!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極其重大的發現。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人的身體裡能存留元素。再偉大的魔法師也不行。要釋放魔法,必須將身體內的魔力調動並釋放到體外,和自然中的元素結合,才能使元素按照法術的要求組合成相應的序列,從而完成魔法。
例如手指上的小火苗,就是將七個火元素,排列成一個在中央,另外六個在四周和上下的模樣,同時向中間撞擊所形成的。
按照常規,隨著魔法的修煉,法師們的魔力會不斷增長,感知元素的能力也越來越強。等到魔力和感知達到一定的水準時,就能使用更多個元素,指揮它們按照魔法書上的固定排列圖進行排列和變化,釋放威力更大的魔法。
無論什麼法術,概莫如此。區別只是控制元素的數量以及釋放時的熟悉程度罷了。即便是傳說中毀天滅地的禁咒,也不能逃離這個範疇。
所以,人們經常看見魔法師在釋放魔法的時候,又是念咒語,又是比手勢,忙的不亦樂乎花好半天的時間才釋放出來。
實際上,那就是法師在使用魔力排列元素。
那些咒語和手勢,不過是使用魔力指揮元素的時候一些比較固定的法門。看似神秘,說穿了其實一文不值,和宮廷樂隊的指揮家指揮音樂一個道理。
可現在,羅伊卻驚喜的發現,自己的魔力根本就不用釋放到體外。
只需要將包裹在魔力外面的元素在體內排列好,這些元素在被釋放出來的時候,自然會同化身邊別的元素。
那種感覺,就像是一隊軍官,指揮無數計程車兵。而作為統帥的魔力,只需要在身體的魔核裡待著就好了。
這一發現,讓羅伊欣喜若狂。
雖然魔力並沒有實質性的增長。可是,排列元素釋放魔法的速度,卻比以前快得多,控制也精確得多!而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的魔力被元素包裹,根本不會被人發現。就算是釋放魔法的時候,其他人感受到的也只是元素。
而元素,在自然中是無所不在的。
看看手中的羊皮書,羅伊哈哈大笑。越笑越得意的他,把目光投向了已經一臉呆滯的奧利弗身上。
“奧利弗,走。”
羅伊把羊皮書收進腰間的獵物袋裡,把不起眼的斧頭插在腰上,整理了背上的長弓,箭袋和長劍,起身向外走去,“咱們去看看狂暴熊有沒有落到那些貴族手裡。”
奧利弗翻了個白眼,向外行去。
什麼狗屁狂暴熊,去看那個醜公主才是真的吧。人類的審美觀真奇怪。
剛剛走了兩步,趴,肥狗腳下一絆摔了個筋斗。莫名其妙的奧利弗剛一翻身爬起來,蓬,又被一團水砸在眼睛上。
噝,奧利弗身上的毛一下子就立了起來。它剛剛甩甩腦袋睜開眼,就發現一團火飄在自己眼前。
“汪汪,”奧利弗一聲大叫,夾著尾巴落荒而逃,一溜煙衝出了城堡。
身後,初試魔法的大腦袋男孩,已經笑得在地上打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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