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夫妻一場,送她的離婚禮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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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奧克蘭的幾天許楹和傅紋幾乎每天都在一起逛街,買奢飾品,有些在國內專櫃沒貨的,許楹在這裡統統買了回去。
還順手送了傅紋幾隻包。
傅紋選了隻手表當結婚禮物。
兩人逛累了便去咖啡店吃下午茶,傅紋扭著脖子,“腰痠背痛的,這逛街可比上班還累呢。”
“可不是嗎?挑東西是最麻煩的。”
許楹投去感激的目光,“還是得謝謝你,不然我一個人逛太沒意思了,都沒人出主意。”
“怎麼著,你未婚夫不陪你?”
和許楹在一起,傅紋又找回了當年做學生時的感覺,難免便顯露了八卦本性,“他看起來挺冷淡又一本正經的,你喜歡他什麼啊?”
“什麼我都喜歡,就是太工作狂了,來了奧克蘭後他就一直很忙,幸虧有你陪我。”
許楹喝了口咖啡,“你呢,還沒和凌靖和好嗎?”
“我才懶得理他。”在傅紋看來凌靖和霍旭東一樣,一本正經,她不過是奚落了蘭箏幾句,他便那麼激動,要是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和那個女人很熟呢。
就見過一面,便那樣護著。
實在有些匪夷所思。
這些天過去,連凌靖都覺得自己那天的反應實屬有些過激,本想去找傅紋道個歉吃飯,得知她和許楹在逛街,便沒有去打擾。
正要折返回去,路過一家中古店,隔著櫥窗玻璃看到抹倩麗身影,她正趴在櫥窗邊照鏡子,手裡拿著只耳環在耳垂上比著,像是很喜歡,可看到價格又望而卻步。
只得忍痛放下。
“很襯你,怎麼不買?”
那耳環不是什麼奢牌,更沒有璀璨的珠寶鑽石做點綴,就是普通的綠色珠子,中間摻了塊不知道什麼材料的圓木頭。
不知凌靖是什麼時候來的,蘭箏愣了下才反應過來,“我耳環夠多了,就先不買了。”
這樣的藉口是拙劣的。
傅紋就曾經說過,女人是永遠不會嫌衣服鞋子和首飾多的。
蘭箏也是女人,所以同理。
“是價格太貴嗎?”凌靖想起傅懷,“傅懷平常不給你零花錢嗎?”
蘭箏睜著水靈靈的大眼睛,像聽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話,“我和他是正常交往戀愛,他為什麼要給我零花錢,凌先生,你以為我們是什麼關係?”
漂亮的女孩兒連發起怒來都賞心悅目。
“我不是那個意思,如果讓你誤解生氣了……”他低頭,拿起小方盒裡的那對耳環,“我買這個賠償給你,好不好?”
“不需要。”
對不同的男人要用不同的策略。
對傅懷可以撒嬌耍賴,但對凌靖這樣的成熟男人,還是要用些上得去檯面的手段。
繞過他。
蘭箏要走出店去,凌靖伸出手攔她,迅速想出另一個彌補方案,“那我請你吃飯,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