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基本一直開車在紐約市內到處晃悠的丁秀,跟弗斯科匯合,進了餐廳,坐下,點餐。
“放鬆點,別這麼嚴肅,”見弗斯科板著臉,丁秀笑著打趣了一句。
馬上要跟斗牛幫硬剛了,弗斯科放鬆不了太多,有些僵硬的笑了笑,“我就這個樣子。”
丁秀想想,覺得還真是這麼回事,弗斯科同志大部分時候,表情看起來都挺嚴肅。
折騰了一小會兒,點好餐。
弗斯科想談談晚上的行動,又知道兩人沒拆手機,這裡又有不少監控攝像頭,丁秀不會談,略一琢磨,開口問起了工作,“你的行政休假結束了嗎?”
丁秀搖頭,“還沒有,沒接到通知。”
弗斯科微微一詫,“這都幾天了,還沒好?”
說完,儘管覺得不太可能,弗斯科就還是又問道,“你在警局裡沒有人?”
丁秀笑著再搖頭,“沒有。”
“.…..”弗斯科不相信。
畢竟,丁秀這傢伙,明顯就不是個好東西,而且說殺人就殺人,怎麼會沒有背景。
但,轉念一想,丁秀在大西洋城搞了一個多億,休假就休假吧,無所謂,弗斯科便沒再囉嗦。
兩人吃完了晚餐,時間到了晚上八點多。
“走吧,”弗斯科算是個急性子,有事情要處理,就想盡快解決,不想拖,何況,這個事,關係到兒子的性命。
丁秀沒意見,結了賬,兩人出了餐廳。
弗斯科自覺的跟著丁秀,坐到了丁秀的車上,隨即,非常熟練的拆掉手機。
丁秀也是一樣。
完事。
“你白天說的好解決,我理解的是,我們幹掉他們,”弗斯科直入主題,問道,“我理解錯了嗎?還是說,你打算付錢?”
丁秀一聽,樂笑了,“付錢?付錢是不可能付錢的,我們還得賺點錢。”
“????”弗斯科驚了一下,旋即明白了丁秀的意思,“你要搶劫他們?”
“殺都殺了,順道搶個劫,不過分吧,”丁秀燦笑著反問。
“.…..”弗斯科無言了兩秒,好吧,確實不過分,“嗯,那你跟著我走,還是我們分開走。”
“分開走,”丁秀毫不猶豫的答道,“槍準備好了?”
“當然,在我的後備箱裡,”弗斯科乾脆回應。
“好,那我們出發,地址是?”丁秀問。
不一會兒。
兩輛車陸續移動,於夜色中,朝三個讀販所在的公寓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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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
晚上十點多,三個讀販所在公寓的街道,因著十分破敗,看著就亂糟糟的關係,頗為冷清,幾乎沒有車輛經過。
弗斯科先到,停下了車,扭頭朝著三個讀販所在的公寓,深吸了一口氣。
過了幾分鐘。
丁秀抵達,停下車,沒熄火,拿起事先準備的望遠鏡,隔著車窗,觀察起來。
這條街道雖然破敗,可就還是有著一些監控攝像頭。
這就很煩人了。
丁秀無聲嘆了口氣。
在這個監控遍佈的時代,乾點壞事,真不容易。
下一秒。
右上方,一棟樓的天台上,拿著個望遠鏡的勞模李四的身影,冷不丁出現在了丁秀的視野裡。
哦豁。
果然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