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丁秀兌換完畢,儘管很懵逼,可看了看手裡的五十萬美金的籌碼,弗斯科還是立馬也完成了兌換。
不多時,兩人瀟灑走人。
同一時間。
讀場二樓某個角落,早就被經理叫來的老闆,掏出手機,撥出了一通電話,“他們剛走。”
大西洋城就這麼大,讀場的老闆們甭管關係好不好,可就都認識。
所以,理所當然的,丁秀連續坑了的三家讀場的老闆,早已透過氣,一致認定丁秀有問題,並且,調查過丁秀,以及弗斯科的身份,知道丁秀二人都是NYPD的警探。
可是,警探又如何??
這裡是大西洋城,不是紐約!
三家讀場的老闆,承受得起幾千萬美金的損失,可就絕對不會容忍任何人在自家的讀場出老千!
只要出老千,別說是NYPD的警探了,就是NYPD的警長,該幹掉也得幹掉!
何況,幹掉之後,往海里一沉,沒有屍體,就沒有命案!
轉眼功夫。
三個讀場老闆派出的三支隊伍,全都行動了起來。
**************
大西洋城,某讀場門口。
還沒來得及進讀場找人的李四,一眼看到了丁秀和弗斯科。
看到弗斯科,李四稍微有那麼點意外,同時,基本確定丁秀應該不是一個好警探。
畢竟,弗斯科在場,而且,跟丁秀走在一起。
“芬奇,我看到丁秀了,他剛從讀場出來,在往停車場走,”下一秒,李四透過耳麥,衝宅總說,“你查出來什麼了嗎?”
“他剛剛又贏了四千多萬美金,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我能查到的資訊,顯示他非常乾淨,”宅總語氣很費解的答道。
“他不是一個人,弗斯科在他身邊,他們是一起來的,”李四說,“他應當也不乾淨。”
宅總當然知道弗斯科的情況,聽到這話,更費解了,抬手抬了抬眼鏡,“我會繼續調查,與此同時,mr裡瑟,我得提醒你,一定要儘可能低調。”
“ok,”李四乾脆答應,結束了通話,再立馬打給了弗斯科。
弗斯科正滿腦子疑惑加慌張的跟丁秀在往停車場走。
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丁秀看到了李四!
沒毛病。
一身黑色西裝,又那麼高大的李四,對他來說,實在太顯眼了。
丁秀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視線,真心忍不住,樂得一笑;
李四來了,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三家讀場的一個老闆或者幾個老闆,要對他動手,他有生命危險。
這可就太好了。
李四出現,會救他。
他可以趁機幹掉一批讀場派來的打手。
李四負責射擊那些打手的膝蓋或者肩膀等等非要害處,他負責補槍,弄死那些傢伙,補充補充消耗掉的運氣。
完美。
這樣一算,今天這一趟大西洋城之旅,可真是大賺特賺啊!
丁秀笑得非常開心。
身旁,弗斯科看到了陌生來電,按下了接聽,“whoisthis?”
“萊奈爾,”李四沉聲道,“你不上班,跑到大西洋城來幹什麼?”
弗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