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卡特分開後,丁秀沒閒著,直接一腳油門,駛向裡克島監獄。
監獄很大,裡面各種各樣的犯人很多。
丁秀展示了警徽,隨便編了個理由,等了大約五分鐘,便在獨立探視室裡,見到了被獄警帶來的傑森-克魯格。
看了一眼丁秀,傑森-克魯格一臉平靜的坐到了丁秀對面,主動開了口,問道,“你是誰?我沒見過你。”
“我叫丁秀,NYPD兇案組的警探,”丁秀微笑回應。
傑森-克魯格依舊平靜,平靜的都有點滲人了,“找我有什麼事?”
“我可以將你的生活還給你,”丁秀微笑著說,“有興趣嗎?”
傑森-克魯格眨了一下眼睛,語氣平靜的問,“how?”
“我可以讓你離開這裡,之後,你為我工作,”丁秀答。
話聲入耳。
傑森-克魯格的表情,這才有了一絲波瀾,“做什麼?”
“我給你提供車子,房子,以及一年兩百萬美金的酬勞,”丁秀答,“還需要問做什麼嗎?”
不需要了。
傑森-克魯格不是蠢貨。
酬勞離譜到這種程度,要幹什麼,已經不言自明。
下一秒。
傑森-克魯格很難得的,咧嘴一笑,隨即,衝丁秀伸出了手,“成交。”
丁秀跟傑森-克魯格握了握手,“那就這樣,我去安排你出獄的事,需要幾天時間。”
傑森點了點頭。
不多時。
丁秀離開監獄,傑森回到了監獄操場,坐到了已經坐習慣了的角落,看向操場上的那群穿著橘黃色囚服的傻逼們。
為什麼這麼爽快的就答應了為丁秀工作?
原因很簡單。
在傑森的眼裡,這個世界,早就沒有了半點意思。
生死不過是一念之間。
而丁秀的提議,稍微有那麼一點意思。
這就足夠了。
從某種角度來說,傑森-克魯格和李四同志,算是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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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臨。
MIT。
根妹一連忙碌了幾個小時,查詢了很多資料,訪問了很多人。
晚上這個時間。
MIT圖書館裡。
根妹望著內森-英格姆,宅總哈羅德-冉,亞瑟-克雷普三人的合照,陷入了沉思,思緒飛動開來。
內森-英格姆死於紐約自由港碼頭的大爆炸。
亞瑟-克雷普如今在NSA工作。
哈羅德-冉,似乎也死於自由港碼頭的大爆炸……只是,屍體沉海了,沒被找到過。
三個人裡面……
亞瑟-克雷普創造了上帝的機率最大!
可……
根妹望著照片裡的哈羅德-冉,直覺告訴她,不是亞瑟-克雷普,而是這個哈羅德-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