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塊2一斤,不貴啊!”
“就是,一隻狼也就五六十斤,算下來也才幾十塊錢啊!”
“老王,我們兩家合起來買一隻?”
“去去去……幾十塊錢的事我還跟你合起來買?我一個人就買了!”
“不是,你一家買那麼多做什麼?”
“一隻狼而已,幾十斤肉多麼?”
“你說得好有道理,那……我也乾脆買一隻算了!”
“就是嘛,平時趕場可買不了這麼多肉!有這種好機會,還不得多屯一點!”
“張叔,張三哥,我們幾家合起來買一隻,怎麼樣?”
“行啊,再叫上你鬍子哥!”
“……”
說實話,在李春梅宣佈完價格之後,張偉心裡還是有點忐忑,有點擔心八隻狼賣不完。
可現場的情況,實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八隻狼……
哦,不對!
李春梅只說了賣七隻。
不到三分鐘,七隻狼就被瓜分了。
更多的人還沒搶到。
“王老五,你一個人就要了一隻狼,分我點唄!”
“對啊,王叔,也分我家一點!”
“是啊,老王,都是鄉里鄉親的,好不容易有肉買,你可不能一家吃獨食,最起碼分我三斤!”
“張三哥,你們那隻狼,也算我一份撒,不要多,給我五斤肉就行!”
“去去去,想什麼呢!一隻狼總共才幾十斤肉,我們本來就是六家人合起來買的,你就要分五斤?給你了,我們還剩多少?”
“就是,誰叫你嘴慢的!”
“那兩斤,分我兩斤總行了吧!”
“……”
聽著場壩裡的人搶著要肉,那一句句話,讓張偉既是高興,又是心酸。
遍山溝的人,真的是有錢啊!
這些狼要是拿回石河村,別說整隻狼賣1塊2一斤,就是殺了狼之後賣狼肉,張偉都估計,連一隻狼的肉也賣不完。
即便是在同一個時代,在同一個鎮子,卻因為在不同的村子,窮富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張偉感慨良多,神思恍惚。
“張偉兄弟,謝謝你打的狼,我走了啊!”
“託大,我叫你一聲小張,狼我拿回去了,託你的福,我家又有肉吃了!”
“兄弟,我家的雞就是被狼偷的,沒你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謝了啊!”
“兄弟,走,去我家吃狼肉啊!”
“小張,我家的酒很香呢,來我家吃肉喝酒!”
“……”
直到一個個買了狼的人來跟他告辭,張偉才回過神來。
對於那些邀請,張偉都一一禮貌的婉拒了。
不少人都很遺憾,說以後有機會,要張偉一定去他家吃飯喝酒。
很快,滿場壩的人都散去,各自回家殺狼分肉去了。
李春梅將張偉招呼進火塘房,坐下後拿出一沓錢,說道:“八隻狼都過秤了,一共是473斤,1塊2一斤,一共是567塊6毛錢,你數數!”
居然有五百多塊錢!
張偉的心怦怦直跳。
他不是沒見過這麼多錢,在上一世他的工資,他退伍轉業的安置費,加起來一共有幾十萬。
比這567塊6毛錢多多了。
可是,那些錢對他來說只是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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