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麗麗說到這裡,兩隻手抓住衣角,渾身都禁不住的顫抖。
“張有華就是個惡魔,他們全家都是惡魔,不但吸村民的血,還打人,殺人,任書記,你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年杏桃村都發展不起來嗎,就是因為他們家。”
任遠的反應相對平淡一點,繼續問道:“我記得你當時第一次做過證,但是後來為什麼又翻供了?”
孫麗麗搖頭道:“張本水一家人的能量,對於我們這種普通人來說還是太大了。”
“他找了他的兄弟幾個,作偽證,製造不在場證明,後來他們又到了我家裡,威脅我,讓我翻供,你知道嗎,當時李大山,楊鎮長,甚至是縣城裡的幹部,都輪番到我家裡登門,叫我改口。”
“張本水私底下還威脅我,如果我不翻供,他們就把我老公弄死,同時還承諾,如果我翻供,以後每年都給我兩萬的好處費。”
“一邊是各種利益誘惑,一邊是高強度的壓力鎮壓,我知道我不是他們的對手,這才……”
“任書記!”孫麗麗懺悔道,“因為這件事,這兩年其實我每天都備受煎熬,但是後來我拿了他們的好處,我和他們綁在了一條船上,我不敢下了!”
孫麗麗持續自言自語:“如果換做其他人,我不願意說的,只有你,我現在只相信你,你有這個決心去扳倒張家,而且那天陳部長到現場,我發現她也是在幫你,第六感讓我感覺到您可能不簡單!”
“在看守所的每一天,我都在掙扎,一直到昨天我才想通。”
“我不能再隱瞞下去了,您是一個有決心辦事的人,我相信您可以做到,所以我才打的這個電話!”
任遠聽完,一面是對張本水一家惡行的持續震驚。
這些人把恩威並施的手段玩得出神入化。
但有了孫麗麗這段話,心裡也同樣一穩。
詢問道:“到時候如果開庭,你願意出庭作證?”
“我願意!!”孫麗麗立刻道,“但是我現在只信你一個人,不管是警察,還是其他的任何人,我都不信任,我就信任你,如果你在,我就出庭,還有!!”
孫麗麗強調道:“我今天叫您過來,還有一個重要的東西要給您,我有張有華殺人的直接證據。”
“哦?”任遠眼前一亮,這才是孫麗麗說的重要的東西吧。
因為如果孫麗麗只是願意作證的話,她只能算是人證,如果有絕對的物證,這將是壓死張有華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哪裡?”
孫麗麗說道:“當時我看到張有華和黃翠華打起來的時候,我不是躲起來了嗎,但是我拿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照片裡有他把人推下山的一幕!”
任遠心裡更是大動。
這可是相當直接的證據了。
“有這麼直接的物證,你當初為什麼不拿出來?”
孫麗麗搖頭道:“我不信那些警察啊,張有華被抓進去,然後放出來,不是一次兩次了,如果我把證據交出去,證據如果被銷燬了,那怎麼辦?我必須要有值得信任的人!”
任遠搖頭,這簡直是公職部門的悲哀。
當然官方部門都失去了公信力,那到底還有什麼是值得相信的。
“任書記,那手機我後面一直沒有再用過,我把手機放在了我老公床下的一個鐵盒子裡,你去我家,在床底下就能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