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時:朕不是天下共主

第63章 安!

對於發錢。

百越官員有些索然無味,一開始發錢確實很興奮。

但長年累月一直髮錢後,錢也就變成了一個數字。

雖然這些錢都不是他的,但中間必然要經他的手。

俗話說得好。

錢帛動人心。

但奈何天把法家抬到了史無前例的地步,甚至把三公之一的位置,都留給了法家,設立了司法閣。

那群法家的瘋子,巴不得從自己這些最有可能出現問題的戶部官員上面找出任何可能的貪腐問題。

一切有為法。

一切皆依法。

作為百越共主的天信奉法理。

下面的人自然會去推崇法理。

有法可依。

有理可言。

雖然一開始很多人都不習慣被律法約束,但最後發現律法不僅僅是約束,同時還是對自己的保護之後,大多數人都慢慢接受了法。

至於那些死硬分子,不尊法,不認法,我行我素,認為自己可以踐踏律法的人,天懲治起來也是毫不手軟,樹立起來了法的威嚴。

法是規矩。

亦是秩序。

秩序就是公平,公平即是正義。

可能這個結論,不算盡善盡美。

可即使是再爛的秩序也好過沒有秩序。

同時律法也是弱者唯一能看到的公平。

或許在很多人看來。

強者制定法律。

弱者遵守法律。

這個世界一直以來都是弱肉強食。

而法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統治者。

不可否認。

當權者確實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

甚至時不時出現徇私枉法的事情。

但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

律法確實是他們唯一能維權的途徑,也是他們唯一能感受到作為人的基本權益。

或許律法有漏洞,有不公平的地方,但律法本身可以修改,總比什麼都沒有強。

可能天這一套依法治國,法理治世,放在後世,算不得什麼新鮮事。

但放在這個諸子百家還未確定到底誰才是主流的時代,那就不同了。

故此。

凡是從齊國稷下學宮走出的法家子弟。

基本上第一選擇都是依法治國的百越。

同時齊國作為姜太公的封國,齊國也是法學的起源地之一。

故此齊國的官員都懂法知法,也是天后來選擇齊國的原因。

至於燕國那群蠻夷。

天終究還是心累了。

......

“是,大人,這就摁。”

來自齊國的安,雖然一直不懂摁手印有什麼作用,但還是老老實實伸出佈滿角質層的手指,沾了沾百越戶部官員一旁擺放的紅色墨水。

隨後齊國安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按了一個紅色指印,雖然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但每一次按指印的時候,齊國安內心都有種奇怪的感覺。

看著那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獨屬於百越的簡體字‘安’。

他感覺自己好像是一個人,一個切切實實還活著的人。

不是黔首。

而是子民。

說句大逆不道的話。

齊國安感覺好像只有百越的共主,那位聽說過,卻從未見過的天,才把他們這些黔首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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