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老婆離婚跟知青,我成大佬她悔了

第28章 煽動人心

“這混子居然真的活著回來了,還獵得這麼大的野豬!”

周文斌很驚訝的盯著那邊躺著的大野豬,再看向二狗和鐵柱時,快速閃過,不敢過多停留,目光不由得看向手拿柴刀的陳建華。

“嗯?”

陳建華拿著柴刀的手橫在三人面前,不讓他們靠近野豬,再次問:

“你們有什麼事?”

周文斌看向他,一臉高傲,說:

“我們過來跟你討十斤野豬肉!”

陳建華盯著他們,問:“討?怎麼討?就靠嘴巴?”

城裡來的知青瞧不起村裡的農民沒文化,自視清高,認為他們將城市文化帶入農村,將科學知識改進農業技術帶給農民,提升生產率,這是對農民的恩賜。

農民應該對他們感恩戴德,將他們高高捧起。

這種現場在知青團體裡是普遍現場;當然也有某些知青願意以平等的姿態和村民相處。

此刻的周文斌就是自視清高的姿態,就算陳建華狩獵得來大野豬,他過來討要,也是理直氣壯,絲毫沒有求人的意思。

陳建華可不會慣著他們,柴刀在手,天下我有,並不把他們這些人放在眼裡。

上一世,他和這些知青沒什麼交集,對他們也並不瞭解,只是後來隨著國家政策的變化,允許成立個體戶,允許做買賣,他跟隨時代浪潮,踏入城裡,又遇到了當年的一位知青——孫小姚!

也是眼前這三位知青中唯一的女知青!

這位女知青返城後,混得一般,城裡的家並沒能給她提供多少幫助,似乎是遇到了重大變故,沒仔細瞭解。

後來是他提攜,女知青的狀況才有所好轉。

重來一世,再次遇到年輕版的孫小姚,雖然沒有在城裡時白皙凝脂,但雙眼清澈,充滿青春,很有活力。

現在的孫小姚並不認識他,他也只能裝作不認識對方。

“陳建華,根據《人民公社條例》,山林中的野生動物資源歸集體所有,每個村居民都無權擅自處置,所以這隻野豬按理來說,並不屬於你,而是屬於集體財產,需要上交生產隊,由集體統一分配。”

他一口氣將這一段法律搬出來,說的有理有據,振振有詞,說:

“如果你執意私自處理,那就是破壞集體財產,要被批鬥,還要被關進勞教所進行改造。”

這一席話說出。

在場的村民們都沉默了。

村民大部分都是文盲,特別是上了年紀的村民,大字不識幾個,更不曉得什麼法律條文。

陳明德老大爺上前,詢問:

“這位知青,若是野豬上交生產隊,由集體統一分配,該按照什麼依據來分配?”

陳文斌看到在場的村民都愣住了,很是得意,這些沒文化的刁民,隨便搬出一些法律條文出來,就能鎮住他們,繼續說:

“野豬將會按照工分進行分配給社員,陳建華並沒有去上工,沒有工分,他便沒有資格分野豬肉。”

陳明德瞬間大喜,剛剛他並沒有參與毆打王翠芬,所以他沒份兒,可如果按照工分的話,他家是有勞動力上工賺取工分的,急忙說道:

“大山他娃兒,你聽到沒有?山裡的獵物是屬於集體的,你無權支配,還不趕緊上交生產隊?”

陳建華的眼眸一凝,卻絲毫不慌,若不是重生歸來,還真就被他唬住,可若論這些法律條文,在座的,沒有一個人比他更清楚。

當初跟隨政策做生意,研究法律、研究政策,那都是基本功,跟我在這拽法律,你還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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