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山道人,絕不倒鬥

第3章 重瞳珠

陳陽思考了一會,只覺得似曾相識,於是轉身從工具箱內取出一卷筆記翻開。

皺巴巴的書頁早已發黃,上面多記載著前輩祖師倒鬥時的經歷與心得,歪歪扭扭的字跡十分潦草,讀起來很費勁。

“博物篇第二卷七十六頁,找到了……血玉髓,精血所化,常用於煉製丹藥,服之補氣益血、延年益壽……可這東西怎麼會從粽子身上燒出來?”

陳陽知道,一些得道高僧的身上會燒出什麼舍利子,但粽子又是哪門的高僧大德?

搞不清楚,便先不想了。

飛來的橫財自然沒有拒絕之理,何況在這世上確有超凡偉力,得道長生或許並非妄想。

將血玉髓收好,陳陽將女屍的其餘骨殖都放入棺內,又想了想,覺得東西多了不好出手,如今孤身一人也用不了許多銀錢,便將那包首飾開啟,用重瞳珠從眾首飾中選出一支邪氣最少、做工最好的珠釵髮簪,將剩餘的全部丟回棺內,最後對受損棺材略作修復後,重新將其掩埋。

“屍變會殃及家人子孫,我幹了些小事,稍稍拿這麼一點報酬並不過分,至於還會不會有人來倒鬥,那就交由老天決定吧。”

將全部東西收好,背上大桃木匣,懷揣著師父的骨殖,陳陽又踏上旅途。

此地位於洪州府以南二三十里,以他的腳程,日落前便能趕到。

走出去不過幾裡,他便聽得周圍傳來一陣嗚嗚聲,草木之間窸窣不停。

原來陳陽並非孤身一人,他後方便有不少野狗尾隨。

這些畜牲體型細長,有著一身凌亂雜毛,狗眼紅得發亮,不時有惡臭口水從嘴邊流下,顯然飢餓已久。

它們靠襲擊落單路人,或從地裡刨屍為食,某種意義上也算是陳陽同行。

歷代先人留下的倒鬥筆記早寫明瞭,吃慣了人肉的畜牲,眼珠子都會變成紅色,遠比一般野獸更加兇殘,再也忘記不了人肉的滋味,只要有機會,必然暴起傷人。

陳陽離開的亂葬崗,便是這些野狗時常徘徊進食的地方,一些尚未完全腐朽的屍體,早被刨出吃掉。

沒有棺材保護,想保留完整屍身也是痴心妄想。

野狗群跟著陳陽,並不敢有所動作,不僅是因為畏懼陳陽手中的那根拆去鋼葉的旋風鏟,更因為他身上的殺氣。

畜牲的靈智比人淺薄得多,但本能也更敏銳,它們能察覺到陳陽是個危險人物,又無法剋制對血肉的渴望,所以明知道不會有什麼結果,卻又不甘就此放棄,一直追在陳陽身後。

直到洪州府數丈高的城牆已出現在遠處,都還不願離去。

太陽還未落下,把守城門計程車卒卻已哈欠連天,準備將城門關閉。

不能進城,陳陽今晚就要在城牆下過夜,倒也不是畏懼後頭的幾條瘋狗,只是嫌棄麻煩。

想到這,他立即加快腳步,朝著城門處趕去。

“軍爺稍待!”

正準備將厚重門閂抬起的數名士卒停下腳步,打量著風塵僕僕的陳陽,眼神在熟銅棍上一掃而過,露出警惕神色。

“想入城?”

陳陽笑吟吟地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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