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拒絕喜當爹,退婚知青成首富

第22章 楊市長的憤怒,怒斥男知青

“李團長,事情是如你兒子說的這樣嗎?”

楊市長開口朝李三民問道。

“楊市長,這件事情的確是如此,畢竟,家醜不可外揚。

有些事情我們也是沒有對村民說清楚。

畢竟,這件事情還是事關一位女孩子的清白,而這位女孩子還差點要成為我的兒媳婦。

所以,我讓家裡面的人都不要對外亂說。

原本也是沒有打算追究二人欺詐的事情,只要他們把錢換回來就可以。

這畢竟是結親,又不是結仇。

只是不過,事情比我想的要複雜,不還錢是小事情。

但二人的算計就有些太過分,那知青季博達把女知青柳如煙的肚子弄大,讓我家來給他(她)們二人養孩子。

如此行為,落在誰的身上會不憤怒?

所以,就讓我的女婿秦小虎把二人帶去縣警察局去處理。

一切都交給法律去懲治。”

李三民開口回答楊市長道。

那楊市長聽到李三民的話,他沒有選擇相信,這種事情他不能聽從一個人的說法。

隨即,他把目光看向黃書記身邊的縣警察局的秦局長道。

“秦局長,李團長說的話是真的嗎?

你可不要因為對方是你的親家,你就偏袒他。

要是被我調查出來,你有過偏袒你親家的行為,我會把你從局長的這個位置上面一擼到底,調你去最艱苦的地方當一名基層幹警。”

“楊市長,我這個人一向都是秉公辦理,不會因為,李團長是我的親家就偏廳幫助他打掩護,也不會做出任何違揹人民警察責任和信仰的事情。”

秦局長聽到楊市長的話,他站出來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

隨即,開口對著楊市長說道。

“這件事情,那女知青柳如煙說她是被季博達強行霸佔,後面得知自己有了身孕之後,她就告訴季博達。

那季博達得知柳如煙有身孕後,又加上他家人寫信來說,他母親住院需要錢治病。

於是,季博達就讓柳如煙答應李建軍的追求,答應跟他結婚。

這件事情季博達也是承認,但季博達不承認自己強迫柳如煙說二人是兩廂情願,自願發生關係。

現在,案件也是卡在這個,柳如煙說季博達是強行佔有她。

可季博達說二人是自願發生關係。

案件該如何定罪,我們也是不知道該如何判決,這樣的事情,我們還沒有遇到過。”

楊市長聽到秦局長的話,他也是不由有些惱怒。

上面讓知青上山下鄉,為的是建設祖國。

結果,兩個知青居然鬧出這樣的醜聞出來,那男知青更加是行為惡劣。

不僅讓女知青懷孕,還讓女知青柳如煙嫁給他人,讓別人給他們養孩子。

如此行為,不亞於是在謀奪他人家產,斷人子嗣香火。

楊市長直接拍板怒道。

“這件事情,不管季博達是不是強行霸佔女知青柳如煙,光憑他這種違反公序良俗和鉅額財產的行為,就應該從重處理。

要是,所有的男知青都跟他一樣去學,把女知青的肚子弄大,就不負責,讓女知青隨便找一個人嫁了,騙取錢財。

那我們這個社會還要不要發展?

法律還要不要約束性?”

“是,楊市長,我知道該處理。”

秦局長立即開口回應楊市長。

此時,那些知青們一個個全部都嚇得臉色蒼白,幾個膽小的直接嚇得跌落在地上。

“還有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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