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國邦低著頭,不敢說話,一臉的無奈和憋屈。
他是不想離婚,但如果這件事情已經成為了板上釘釘,還能說啥?
喬桂芬站在一旁,嘴裡嘟囔著:“想要帶走彩禮,哪有那麼好的事情,人不能帶走,但是彩禮必須得留下,這就是規矩!”
張巧梅說,阮國邦這錢肯定就是拿去養人了,但又拿不出一個證據來,所以她就很吃虧。
因為是她主動要提離婚的,假如不給彩禮,這婚就離不了。
張巧梅的孃家人和阮家人你一言我一語地爭吵起來,場面一度混亂不堪。
張巧梅的孃家人覺得跟這些人待在一起絕對沒什麼好處,所以他們就拿出了三百塊錢扔在地上。
“這錢給你們,一群掉錢眼裡的爛東西,明天去公社辦離婚,往後我們家草莓跟你們再無瓜葛,這孩子你們自己愛要不要。”
好歹張巧梅現在還年輕呢,往後再嫁不難。
張巧梅的哥哥氣憤無比,帶著人就走。
阮國邦看著地上的錢,心中更是五味雜陳。
王秀蘭趕緊將那錢撿起來,拭去了錢上的灰,語氣不悅:“幹啥都不能拿錢撒氣啊,你們家要是不想過日子就算了。”
阮國邦真的很受傷,他不想失去老婆,更不想一個人獨自承擔起撫養的重任。
他自認為,身邊如果沒有一個女人照看,自己的人生都會是忐忑無比的。
那錢被王秀蘭搶的太快,導致在場的其他人都有些猝不及防。
喬桂芬瞪大眼睛,簡直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幕,隨後就破口大罵:“王秀蘭,你個不要臉的東西,你都跟我們離婚了,你搶彩禮錢幹嘛?趕緊拿過來!”
這錢還得留著給阮國邦娶妻呢。
萬一到時候娶不到老婆,誰來負擔這個責任?
王秀蘭卻絲毫不為所動,她緊緊攥著錢,臉上露出得意的神色,瞥了喬桂芬一眼,慢悠悠地說:“良心?你們對我可曾有過一點良心,而且這錢本就是我東拼西湊拿來的,我拿走也是我應得的。”
說罷,她挺直了腰板,得意洋洋地轉身離開,只留下氣得渾身發抖的喬桂芬和一臉無奈的阮國邦。
“不要臉的東西!”
喬桂芬想要衝出去攔截,但是卻發現自己的身體狀況並不允許。
年紀大了,走路也是需要拄著柺杖,根本就追不上健步如飛的王秀蘭。
王秀蘭跑到了阮綵鳳家,準備跟他們商量一下談生意的事情。
此時的阮綵鳳,正和丈夫蔣之呆在一塊。
遠遠望去,就看到蔣之身材魁梧,臉龐線條硬朗,就是面板有點黑,顯得特別糙漢,他正幫著阮綵鳳修理家裡的農具。
王秀蘭走進院子,就把那三百塊錢放在了桌上。
“閨女,之前這彩禮錢有一半都是你給的,你拿一半,回頭我要拿這錢去做點別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