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不好意思兄弟們。
最近打算再寫一本書,有些累,好幾天沒睡好覺。
以至於昨天困迷糊了,寫書的時候寫錯了名字,把灰狼寫成黑狼。
'HL'灰狼,然後'HL'黑狼,開頭字母都是一樣。
萬分抱歉!
。。。。。。
“早啊楊先生。”
汽車旅館的沙發上,娜塔莎翹著二郎腿坐在那裡,後背挺得很直,笑眯眯地衝楊業打招呼。
楊業昨晚回來的很晚,一晚上都在跟蹤灰狼的行動。
智力,體力,力量,都已經超越了尋常生物。
他很滿意。
楊業微笑著點頭:
“我們該出發了。”
娜塔莎起身,走到楊業面前,很自然地挽起楊業的胳膊。
楊業也沒有拒絕。
倆人一塊朝外面走去。
娜塔莎道:
“我今天早晨起來去買帳篷的時候,
看到醫院門口有很多治安官。
去打聽後才知道,原來是有兇殺案。
你知道嗎楊先生,有人說是一匹狼作案!
死者是一位偷獵者。”
娜塔莎一邊說著,一邊上了車子:
“天吶,誰能知道一匹狼是怎麼跑進醫院殺死一位壯漢的?
我猜一定是狼神顯靈,懲罰那些可惡的偷獵者。”
楊業坐在副駕駛,對娜塔莎道:
“你去買帳篷了?”
“嗯對。”
娜塔莎說完後就愣住:
“不對啊,你不是應該關心野狼跑進醫院吃人的事麼?
怎麼會更加關心帳篷的,您這是什麼腦回路。”
楊業呵呵笑了笑。
他是野狼殺人的始作俑者。
楊業從懷裡拿出酒壺,喝了一口烈酒。
娜塔莎啟動車子,眨巴著眼睛:
“您真是個有故事的男人,還是第一次見起床就飲酒的。”
楊業沒有搭話。
自從獲得了巨獸之力,建立了十誡會,楊業覺得自己距離‘人類’越來越遠。
酒精不但會刺激楊業的味蕾,還會讓楊業提醒自己還是人類。
小鎮清晨的空氣很好,娜塔莎的駕車技術也很成熟。
楊業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再次醒來時,車子已經到達了目的地。
楊業左右看了看,發現身處密林之中,
娜塔莎解釋道:
“這就是狼眷之地了。
如果您想更好的瞭解這裡,不如去跟當地人聊聊。”
楊業點了點頭。
無論是出於瞭解狼眷之地,
還是出於見見國外部落風情。
楊業都願意去看一看。
娜塔莎道:
“那我們步行過去,距離狼信徒部落很近了。
開著車子到當地人的部落可能會引起敵意。
不過嘛,我跟這裡的人很熟。
對,車子就放在這吧,最好我們晚上在這裡搭帳篷睡。
部落裡真的是沒法睡覺的。”
楊業點了點頭。
娜塔莎一邊走著,一邊挽著楊業的胳膊,介紹這片土地。
每次動物大遷徙時,在叢林邊緣可以看到南非的各種動物。
那種場面相當壯觀,能清楚地感受到沒有人類的世界是怎樣的。
半個小時後,倆人到了一處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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