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的幸福官司

第17章 母子尬遇

養父李喜和養母春兒,是絕對的好人,善良、耐心,尤其對我最好。

在改革的春風中,我漸漸長大了。

在我三歲的時候,已經成為了桃花鄉街上的名人了。

原因有二:

第一,我的名字,不死!幾乎大部分人都知道,有個叫不死的小孩,吃百家的母乳長大的,是真正的桃花鄉人民群眾的“兒子”!

第二,我到底是誰的孩子,養父見誰給誰說,我的爸爸是王八蛋,到底是哪個王八蛋,這是大家好奇的,都想透過關注我,想找到那個披著人皮的“王八蛋”。

幾乎誰見了我,或同情,或喜歡,故意逗我,很多人會給我買吃的。幾乎每個人,見了我,都會大罵我的“王八蛋”爸爸媽媽。

也就是在這種輿論環境下,爸爸媽媽更不敢認我了,準確地講是怕我了。

由於養父家裡的有五個孩子,養父是退伍軍人,什麼情況下都喜歡實施準軍事化管理,排隊成了我的習慣。於是,我只要看見有隊伍的情況,都會自覺地排隊,要麼站在最前面,要麼站在最後面,成為大家的開心果。

能快樂別人,愉悅自己的自信,就是從排隊中得來的。

在桃花鄉的街上,還有一個家庭同樣實施著準軍事化的管理,就是我爸爸媽媽家。

爸爸曾經是儀仗隊的兵,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退伍了。

我的家裡,更需要排隊,不然的話,三姐和三哥就會在被忽略的情況下,也就餓死了。

我們都在街上住,其實,我和哥哥姐姐們非常的熟悉,也經常地在一起玩。

媽媽在傍晚的時候,喜歡帶著哥哥姐姐們,在街上轉著玩,尤其是走到故道的小河邊,去看桃花。

有一次,我也跟著他們的隊伍去了。我太小了,站在他們的隊伍後面,他們一開始根本沒有注意到我。

等我們到了河邊的時候,都蹲在小河邊玩水的時候,媽媽才發現多了一個孩子,他仔細地數了幾次,“一二三四······”

聽到這幾個數字,哥哥姐姐們突然站起來,大聲叫喊著:“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媽媽生氣了,“立正,別說話,·······”她繼續陌聲地數著,滿臉很是發愁了,“不對呀,咋七個呀!”

大姐驚訝地說:“就是七個呀,那個李主任家的小王八蛋,不死,還跟著呢!”

站在河邊一個小土堆上的媽媽,突然害怕了,用手捂著眼睛,從指縫裡,向著隊伍最後面的我看著。小孩子調皮的本性,一下就被媽媽這種搞笑的姿態啟用了,在她想看又不敢看的時候,我一下就從後面跑到她的跟前,並大聲地叫著:“呀!”當我雙手放在自己的頭上,表示自己有犄角,很厲害的時候。

媽媽卻非常恐懼地發出“啊”聲,連連後退,也就是兩步,直接半躺在河水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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