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陳書

第921章 任務目標

“華裔。”看出了對方的打量,林華主動介紹自己:“曾祖父那一輩來的這裡,老家福建,如今在仰光省居住,戶籍也在仰光。”

頓了頓,林華自嘲道:“為討口飯吃,入了緬族。”

緬甸實行身份證等級制度,最高一級的身份證為粉色卡,擁有完整的公民權益,即選舉權、購房權和辦理護照權,緬族人一出生就是這個等級。

往下還有五個等級,皆是根據民族的不同而劃分,權益依次遞減,有點元朝時期“民分四等”的政策,也就是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

華族普遍分佈在第二到第四等級之間,經濟方面佔據絕對優勢,可核心權力範疇以內,基本連一根毛都沒有。

“林局長謙虛了,能在這裡入得了緬族,那一定是有過人之處的。”在緬甸待久了的王豔自然清楚這裡邊的道道,要說這佩服之意也確實如她話裡所說。

“林局長,接下來的路還得託你照顧。”陳書伸出右手和對方握了握,手腕勁而不發,是個幹實事的人。

三人進入酒店大堂找了個地方坐下,開始商談前往達拉林的事項。

按照林華的建議,他們乘坐由總領事館提供的車輛前往達拉林區域,第一站為該區域的司法委,在司法委處得到對方的允許後,方能前往電詐園區。

林華拿出來一張照片,上面是自治區出具的通知,還是紅標頭檔案,全中文的,有點模仿國內公文的感覺。

抬頭是《某某事務執行委員會檔案》,第二行是公文編號,第三行則是檔案標題:關於打擊和整治電信詐騙犯罪的通知。

四點內容,簡單概括一下。

一、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二、特別是針對華國公民的犯罪,要進行全面整治和清理。

三、對鄰國政府請求協助抓捕和解救的人員,司法部門要配合。

四、各機關單位和公職人員一律不得包庇和參與電詐犯罪。

“陳指揮長,這是自治區剛下發的檔案,我覺得應該是針對我們提出來的聯合執法行動的應對。就目前來看,那邊還是會配合我們工作的。”林華緩緩說道,停頓了會兒,見沒人質疑便接著說道,“不過在臨行之前,我們這次行動的任務目標是什麼?”

任務目標?

說實話,陳書自己也不知道目標是什麼,他只是覺得自己要儘快趕往達拉林區域將困在園區裡的小趙救出來。

可就像這位副局長說的那樣,他們此行的任務是什麼?是凌副長新聞釋出上的聯合行動?

是東海省廳過來的小王所帶來的四警案?

還是雲省專案組馬榮成所辦理的電詐系列案件?還是當初那為了拿到通行證,而讓陳川請託人情辦下的案件?可笑的是,掛著東海省專案組副組長頭銜的陳書,連自己手頭的案件都不知道,不知道被害人是誰,不知道涉案金額是多少,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裡。

什麼都不知道。

這一刻,陳書覺得自己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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