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遠逃出去必定遭毒手。
只能將二人騙至屋內弄暈,使其失去攻擊能力,怎麼不算正當防衛呢?
李主任卻持不同意見。
二人縱火是事實,但殺人、霸佔蘇月,只是陳遠的一面之辭。
而且當時陳遠一家三口並沒有受傷很嚴重。
陳遠完全可以採用其他方法逃生。
比如從堂屋後面的窗子離開,再比如向一牆之隔的王翠花求助。
不傷人不傷已逃生的方法不止一種,陳遠卻選擇了反殺二人,分明是故意的。
不排除擔心被再次謀害的可能,但也不能縱容和鼓勵此種以暴制暴的方式。
所以,至少要定他個防衛過當。
杜所長來之前,李主任是最有可能成為副所長的人選。
連他自己都以為穩了,卻突然空降一個杜所長。
所以李主任對杜所長心存怨恨,什麼事都得他對著幹。
不過,這次意見不統一,倒也不全是李主任故意較勁,而是他真的認為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兩個人各執已見。
其他人知道他們之間不對付,不願意被誤會選邊站。
所長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他個人更傾向於李主任的觀點。
放火殺人是不對,求生也應該。
但畢竟陳遠當時並沒有生命危險嘛。
就把人騙進屋裡弄死了,這肯定是不對的嘛。
不處理陳遠,萬一別人有樣學樣,你殺我我殺你,這還得了。
安定團結從何談起?
但所長知道杜所長有後臺,還硬得很,不想輕易得罪他。
又不捨得打壓自己多年的老部下。
只能在中間和稀泥。
“小杜和小李說的都有道理。”
“既然你們二位都堅持自己的意見,就舉手表決吧,少數服從多數,結果如何都不許鬧情緒。”
本來所長以為,派出所這些老人兒和李主任共事這麼長時間,總會站在他這邊。
表決結果出來,杜所長自然沒話說,他這個所長也不用得罪人。
沒想到所有人都選擇了棄權,難題再次丟回所長這裡。
所長也不禁窩火。
他這個正所長還得看副所長的臉色,這叫什麼事啊。
剛想豁出去得罪杜所長,支援李主任,電話響了。
是市局打來的。
電話裡說,這件案子性質惡劣,由市局接手,刑偵大隊隊長羅平安正帶著技術人員過來。
所長感覺很沒面子。
以前也發生過人命案子,並沒有市裡插手的先例。
除非派出所查不出兇手,主動向市局求助,市局才會出面。
更重要的是,隔著百來裡地,市局是怎麼知道這個案子的?
自然是有人越過他,報告給市裡了。
“這麼簡單的案子,誰吃飽撐的報告給市裡了?”
當領導的最煩越級彙報,市局還真來人了,這不是在打他這個所長的臉嗎?
不用問他也猜得到,肯定是杜所長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