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怎麼可能有神仙。
曹大帥用自己睥睨天下的側臉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不信謠不傳謠。
“把他請來見我。”
能人異士還是要稍微尊重一下的,好歹還用了一個請字,只是在“請”字上用了重音。
如果不來,那就不是請了,先禮而後兵。
剛好最近在國際上借貸搞了一大筆錢,新裝備已經送來,他倒想看看神仙怕不怕子彈。
“是!”
副官推開車門。
以往他跳車的動作很帥,翻滾到位,除了衣角微髒之外覺悟其他問題,然而這一次問題出現了。
一雙靴子停在了他的視線內。
目光微微往上移動。
看清靴子的主人長相後,副官心中一激靈,立即站直敬禮。
∠(°ゝ°)“少爺!”
雖然少爺其實是小姐,但少爺就是少爺,還是那句話懂的都懂,不愛紅裝愛武裝的人多了,他只是一個副官,背後的牽扯太大不是他能干預的。
“這麼著急?”
“是!大帥有命令,讓我去抓一個神仙回來。”
“眼下最要緊的是調查……神仙?”她表情古怪,“大帥什麼時候相信神魔了?”
她父親是一代梟雄,也有人親切的稱呼他為賣國賊。
不論怎麼說如曹大帥那種人只相信自己,只相信手裡的槍桿子,遇到寺廟不進去將人抓了充壯丁已經屬於慈悲。
“就剛才。”副官聲音慢慢變小。
肯定又有小人進讒言。
她用懷疑目光看了副官好幾眼,在副官忍不住抬起手擦汗時才說道:“仔細說說,究竟怎麼回事。”
算一下時間,自己父親也到了該相信妖魔鬼怪的年紀。
“少爺您可還記得沈大帥?”
“嗯記得,那個痴情種子。”她點頭。
因死了一個九姨太每天借酒澆愁,這種極品情種以前聞所未聞。
之前她還曾將對方當成不可控因素,沒想到對方突然之間銷聲匿跡。
“死了,全部變成了殭屍。”副官壓低聲音,“就是那位神仙降服的。”
“噗嗤,殭屍?哈哈哈哈!”
這位“少爺”一笑,百花失色,副官也有一瞬間看愣了神,還好他反應過來,及時控制住了自己的雙眼。
如此雌雄莫辨,無論男女見了她恐怕就再難看得下其他人。
曹少爺忽然說道:“我倒要見識見識這位神仙。”
她忽然對那人提起了興趣。
“啊?”副官愣住,這和他預想中的不同啊。
“怎麼,不能帶我去?”
“能,當然能!”
龍大帥已經被打跑,那片地盤早就是他們的了,在自己家的地盤上轉一轉,能有什麼危險。
想去便去。
……
譚文傑接下來一個月都過得很輕鬆。
富家老爺的生活總是輕鬆且充滿無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儘管一些條條框框都因他嫌麻煩免了,可每天還是要花上不少時間在衣食住行上,他非常痛恨自己每次吃完飯後都有好幾個老婆過來幫忙擦嘴。
強烈建議老婆不要娶太多。
除此之外就剩下……練功?呸,狗都不練。
能加點為什麼要練功,他很清楚走到今天這一步和外掛脫不開半點關係,和自己的努力幾乎沒什麼關係。
既然有了外掛就好好享受便利,不能放下碗罵娘。
大概有幾十年沒見過的人又一一見了面,他感覺恍若隔世,可其他人卻只記得前兩天才剛剛碰了面。
紫霞觀中聽八卦。
“秋生又看上女鬼了?”
“又?”
“你繼續說。”譚文傑倒了杯茶。
“聽說他遇到了一個雞鬼,死後遲遲無法投胎,秋生他們調查以後,想要幫那個雞鬼從良投胎,誰知她雞性難改,在知道吃青頭仔能投胎以後,就盯上了秋生和文才,幸好九叔及時發現救下了他們。”
譚文傑搖頭:“人家從小到大考試都是優,秋生和文才怎麼能讓人家從良呢。”
“……”
喜歡女鬼不是問題,但身體陽氣扛不住就要怪秋生自己了,如果他努力修煉早日成仙,到時候別說是女鬼,就算是女鬼王也一樣隨便泡,說不定還能混一個度化邪魔的名號,死後帶著女鬼一起位列仙班。
等譚文傑聽完八卦出來已經到了中午,他嚴詞拒絕了在紫霞觀裡吃飯,如果他沒猜錯自己留下吃飯肯定要掏錢加餐,不管買燒雞還是燒鴨,最後留給自己的肯定只有雞屁股和鴨屁股。
不對,也許端上來的雞鴨會沒屁股,這群人嘴巴刁得很。
剛過林蔭道,往譚家鎮走時。
轟隆隆,引擎聲忽地靠近。
一輛汽車駛入小道,快速朝他靠近。
譚文傑停下腳步望著那輛車,譚家鎮地處偏僻,雖說有譚府的存在讓方圓百里之地生活大不一樣,可也導致這裡與外界的聯絡相對薄弱。
衣食住行在鎮子裡都能解決,無戰亂憂患,夜不閉戶,宛如世外桃源,人們沒必要去外面討生活。
外面的人極少進來,如今主要交通工具是馬車,還有人喜歡騎車,開車的極少。
“小哥。”
車裡探出來一顆腦袋。
短髮,俊朗。
臉上是和善笑容。
譚文傑與對方視線相撞。
好帥!x2雙方看清對方長相的一瞬間,不約而同在心中感嘆。
譚文傑沒想到竟然還會遇到自己的“老婆”之一,不同世界要放平心態,畢竟他之前就考慮過萬一遇到東方不敗該怎麼辦。
最終能想到的合理方式是裝路人。
其實他談戀愛一直愛的都是對方靈魂而不是那副皮囊。
再看一眼,真和皮囊沒關係。
女人長這麼帥,讓男人怎麼混。
她留意到譚文傑的視線,嘴角微勾。
被帥哥看和被醜男看是兩回事,帥哥看說明對方懂得欣賞,醜男看則意味著對方……猥瑣!“小哥,你是譚家鎮人?”
譚文傑點頭回答:“我從小就在譚家鎮生活,你們從外地人?”
“上海灘來的。”
“是挺遠的。”譚文傑看了一眼汽車。
坐這車,幾乎無減震,屁股肯定爛了。
像是知道譚文傑在想什麼,她解釋道:“先坐的火車,然後又坐的汽車。”
“原來如此。”譚文傑點頭。
能夠坐火車過來,到站之後改換汽車,甚至他還留意到幾里外還有一支同樣乘車的高機動部隊駐紮沒有靠近。
身份不簡單啊。
再聯想龍大帥跑路,眼前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賣國賊曹都督。
“小哥,我想問你一件事。”她見譚文傑面容應該年齡不大,估計也就二十出頭,說話帶著一股“大哥哥/大姐姐”的親和感。
氣質又男又女,還真不好確定該怎麼稱呼。
她見譚文傑一身衣服雖然顏色樸素,但材質上乘,知道肯定他身家肯定不普通。
譚文傑點頭,示意她隨便問。
“聽說譚家鎮前段時間鬧過殭屍?”她問道。
“前段時間?”譚文傑回憶,“有這回事嗎?”
距離太久遠,他打過的妖魔鬼怪數之不盡,殭屍如果是王將臣那個級別也就算了,實力太弱他真的沒興趣記住。
有一些只能算是背景板。
開車的副官立即說道:“當然有!”
他調查的清清楚楚,有無數證人,這小子敢說沒有就是來拆自己臺的。
譚文傑點頭:“那應該是有。”
這個世界的土特產就是殭屍,隔三差五從棺材裡跳出來一條屍很合理,如果哪一天沒殭屍,說明肯定有更大的危險即將出現。
不過抓殭屍來譚家鎮真的找錯了地方,應該去任家鎮找阿嬌師侄,他的身邊會一直重新整理殭屍。
“你們來這裡找殭屍?”譚文傑問道。
“確實鬧殭屍,不過我們找的是能抓殭屍的人。”她問道,“你知道姓譚的一戶人家嗎?”
“這裡是譚家鎮,一大半人都姓譚。”譚文傑奇怪看著對方。
這和去任家鎮問認不認識姓任的有什麼區別。
“那你認不認識譚文傑?”
譚文傑立即點頭:“認識,譚老爺長相英俊,氣質超凡脫俗,樂善好施,給人如沐春風的感覺,每次看到他我都會感嘆這種級別的帥哥怎麼能存在於世間。”
“哈哈哈。”她忍不住笑出聲,雖然是張口大笑卻沒有半點讓人覺得突兀的地方,反而給人一種爽朗的瀟灑感。
“你們來找譚老爺抓殭屍?他應該不會去。”
“為什麼?”她盯著譚文傑問道。
“譚老爺只做他想做的事。”
車內副官冷哼:“那要看看譚老爺怕不怕子彈了。”
他這次可是帶著曹大帥命令來的,如果事情沒辦好,自己肯定要吃槍子。
既然辦不成要吃槍子,不如他先給那位譚老爺一槍,驗一驗對方的成色。
她又說道:“我們帶著誠意來的。”
譚文傑:“空手也能叫誠意?”
別人上門找人辦事還知道提二斤水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