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會回來的,你之前去哪裡了?上次你說要解決的那個問題肯定解決了對不對,真的要把人囚禁起來七天七夜才可以?你已經被當成通緝犯了你知不知道哦對你知道,你這幾天還和警察鬥智鬥勇,我還以為你在拍警察故事,你是怎麼消失的?難道你是躲到山裡修煉了?”
譚文傑看著全弘在自己面前手舞足蹈,他舉起拳頭:“如果是個巨乳正妹在我面前跳來跳去,然後問一大堆問題,我會很樂意一句句解釋,但如果是個滿臉鬍渣的猴子男,我的拳頭會忍不住暴扣在你腦袋上。”
說到最後一句的時候,他直接明示了猴子男就是全弘。
全弘卻絲毫不覺得有什麼,對迫切渴望新聞素材又很喜歡妖魔鬼怪都市怪談的他來說,譚文傑好像會釋放吸引人的魔力毒素,總之很容易吸引他。
而且他對譚文傑始終保持著“絕對信任”,一些事情只能用不符合邏輯的方式去解釋。
“你現在被警方通緝,以後打算怎麼辦?”
“完成我的事以後就會離開,不瞞你說林北是天上的神仙,只有妖魔鬼怪出現的時候才會下凡。”
“靠北!”全弘湊到譚文傑身邊,張開雙臂就要抱住他。
“滾!”譚文傑一腳抵住全弘的胸口,輕輕用力將他推開。
全弘:“讓我吃一口,蹭一蹭仙氣,我也想成仙啊。”
譚文傑:“天上缺太監,你要不要來?”
全弘捂住襠部:“怎麼神仙也需要弄這些?”
“廢話,不然你有什麼資格去天上?做天上太監的名額也很少的。”
“你在騙我對不對?”
譚文傑:“竟然被你看出來了,以你的智商,做太監也活不過第二集,真那麼想做的話,在人間也可以做的,別灰心,你還是有機會的,聽說過嗎?其實那是一種非常神奇的藥材。”
全弘:“說的也對,等等,我才不打算做太監。”
閒扯了兩句,確定對方不會隨意撲過來以後,譚文傑才開始說正事,“你上次搞到的那把大砍刀,從哪裡來的?”
之前他受限“角色扮演”選項,無法自由行動,走到哪裡都是空氣牆,幸好有全弘幫自己跑腿。
現在想要搞到大砍刀,也還是繞不開全弘。
“其實這件事很複雜,我當時為了幫你找一把殺過人的兇器,找了很多地方……”他一張嘴就恨不得從“很久很久以前”說起。
譚文傑立即打斷:“你真是猴子嗎?你只要告訴我那把刀的主人,不對……是還有沒有其他人有大砍刀,一句話就解決,喂喂,你幹嘛脫衣服,告訴你,我已經斬斷七情六慾了,而且色誘神仙是翻天條的!”
全弘已經當著譚文傑的面脫掉了襯衫,然後在譚文傑坐著的沙發另一頭,那一堆亂糟糟的衣服小山裡,抽出了一條襯衫。
能用“釜底抽薪”的方式把糾纏極深的襯衫拽出來而不讓衣服小山歪倒,也是一種能力。
“當然是陪你一起去,你一個通緝犯能走多遠?”全弘又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拽出來一條領帶。
穿好衣服後人模狗樣,甚至還噴香水,但肯定沒人知道他家裡比狗窩還要亂。
“其實那把刀來自一個社群,裡面有一些抗戰老兵,你等等……你拿相機幹什麼?”
正在解釋的全弘發現譚文傑突然拿起了機器。
譚文傑:“當然是拍我啊。”
全弘瞪大雙眼:“老兄,你是通緝犯啊。”
譚文傑:“警察肯定也想不到我這麼夠膽在街上當主角。”
全弘點頭:“是啊,我也沒想到。”
他現在相信譚文傑是神仙了,因為人類是不可能有這種腦回路的。
膽量大一般是因為無所畏懼,恰好譚文傑就符合這一點,實力越來越強就越容易脫離法律的束縛,還好譚老爺對統治世界或者毀滅世界沒興趣,他只想成仙長生不老,然後以身飼鬼,降妖伏魔。
被追蹤了好幾天的譚文傑再次出現在街上,甚至還恰巧碰到有警車在附近巡視,卻沒有一個人將目光落在疑似拍攝節目的譚文傑身上。
還有人湊過來問他們在拍攝什麼節目,還有人拿著手機錄下來。
譚文傑順便客串了記者,採訪了湊過來女生幾個問題。
在全弘扛著機器不停使眼色後,譚文傑才收起幾個女生遞來的小紙條,上面寫著她們的聯絡方式。
全弘:“喂,給我幾個,我要第二個女生,我最喜歡ol制服戴紅色眼鏡的女生了。”
“我是通緝犯啊,你在想什麼呢。”譚文傑翻看著聯絡方式,“等等,怎麼還有名片?星探?”
“麻豆?”
“送你了。”譚文傑將名片塞到全弘的上衣口袋裡,幫他拍了拍,“喲,還蠻結實的嘛,記得出道的時候給我簽名照哈哈,你很有鏡頭感的。”
全弘看著譚文傑將剩下幾張女生的聯絡方式小紙條塞進其自己的口袋裡,咬牙切齒:“交友不慎啊。”
譚文傑壓低聲音:“實話告訴你,其實裡面有人被髒東西纏上了。”
全弘:“是不是幫忙驅魔的時候還要脫掉衣服?”
譚文傑:“你以為我是張無忌啊!”
“好了,不和你扯了。”譚文傑說道,“你太緊張會露出馬腳的,扛著機器走在街上應該是路人躲著我們走,我們害怕路人湊過來,就說明我們有問題。”
“你把紅色眼鏡正妹的聯絡方式給我,我就相信你。”
“請你吃東西好了,吃飽就不會想那麼多了。”
譚文傑帶著全弘到超商買了彬彬和阿偉最愛吃的麵包,還有很多零食和酒,當然結賬的是全弘。
全弘和他一起行動後肯定會被警方帶走調查,其實也是一件好事,因為譚文傑早就發現他身上帶著微弱的邪氣,這傢伙最近和撞鬼的人接觸過,不過接觸應該不深。
他不可能保姆一樣保護對方,所以讓警方保護他,限制住他的行動會更安全一些。
“我等忙完這邊的事,還有其他事要做。”譚文傑無情徵用了全弘的雙肩包,將買的酒和零食都放進去,然後才坐上車。
鬼師父和紅衣小女孩,如果有時間看一看也好,雖然他對鬼師父和紅衣小女孩沒興趣,可他對魔神仔就非常有興趣了。
看著還扛著相機的全弘,他催促了一句:“上車!”
汽車啟動,譚文傑此時拿著的是全弘的手機,至於他搶來的手機,在用來搜尋地圖導航以後,就被他拾金不昧的放在了路過的公共廁所屋頂上。
手機有gps定位的。
車內安靜下來,這次不像以前,走在路上會被“線性”力量限制住,甚至譚文傑都想到了另一種可能,也許【秘境】第一次進入只是一把鑰匙。
往後繼續開拓,才能慢慢使其變成一個完全開放的真實世界。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還是走“角色扮演”好了,旱澇保收,不像現在沒走多遠就碰上了一堆任務。
全弘抓著方向盤,屁股底下卻好像有蟲子在撓一樣,終於他忍不住了問道:“你有沒有符啊什麼東西的,就是辟邪的那種。”
譚文傑假裝疑惑:“你要那東西幹什麼?”
“電視臺有一個女記者,她最近調查學校鬧鬼的案子,好像碰到了髒東西。”全弘壓低了聲音,“就是連記者,還記得嗎?”
“不記得,沒印象,你以為我和你一樣只記得泡妹?”譚文傑搖頭,但是雙眼卻始終盯著手機。
沒想到自己竟然接二連三的上新聞,尤其是最著名的“陰間論壇”裡,已經掀起了討論熱潮,他當街搶社團成員的車,加上之前的行為,被認為是無法無天通緝犯。
甚至還因此有了一批極端的年輕人覺得他這樣很酷。
想想被通緝擔心會被抓住,所以不敢便秘唯恐用力的時候被堵在馬桶上,如此糟糕的生活有什麼酷的。
全弘撇嘴:“如果你把正妹的聯絡方式丟掉,我就相信你。”
“我是捨己為人啊,你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