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協律郎

第29章 脫將半臂共湯餅

比如那件錦半臂價格才只十貫出頭,用的也是尋常的蜀錦面料,如果用工藝更加精巧、樣式也更加精美的暈繝或是大繝錦的話,價格還要翻上數倍。不過貴也有貴的道理,這幾種都是蜀錦的高檔織物,屬於後世每有出土一件都能引來圍觀的程度,安史之亂後甚至由於工藝繁複、耗費人力過甚而一度成為禁品。

除了自己的行頭,張洛也沒忘了英娘母女和丁蒼,以及跟在身邊的丁青,給他們一人置辦了兩身新衣,還購買了一些釵鈿首飾,既能讓家裡人一起高興高興,缺錢了還能賣出應急,何樂而不為。

臨了張洛又在鐵器店裡買了兩柄鑌鐵橫刀,雖然說時下社會安定、遠行千里不須寸刃,但配刃又不違法,還是帶著穩妥一點。

大唐對刀劍短刃的管制倒是不嚴格,民間可以進行買賣,但正規的刀具行是要在刀劍身上留下標識,如果成為兇器或出現質量問題便於溯源。而且一般來說刀具的買賣還要在市署留簿,買者也要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

但若完全依章辦事,市場管理和交易成本就會居高不下,所以在實際的交易情境中必然也會有所變通。南市上等橫刀的價格是三貫一柄,兩柄橫刀張洛花了七貫便直接帶走,多出的一貫就是方便錢。

如果張洛買刀出門就砍人,店主也跟著遭殃。如果之後平安無事,那這一貫錢就落袋為安了。

“有了這利刃,來日再與阿郎往伊川獵羆追狼也不怕了!”

丁青一手提著一把橫刀,眼神很是興奮。莊上雖然也有刀槍武器,但都欠缺保養、鏽跡斑斑,哪有這兩把橫刀這般寒光吐露、攝人心魄!最後張洛又來到之前買貨的香藥鋪,拿取了委託他們幫忙辦理的過所。過所就是人貨通行關塞的憑證,一般自然是要由本人前往府縣官廨辦理,但張洛隨隨便便就買了千八百貫的貨品,可稱得上是大主顧,店鋪自然也樂得代勞。

兩千多貫錢帛數量聽起來倒是不少,但若用在買賣這些高階的奢侈品,倒也買不了太多。原本裝滿了屋的錢帛,到最後全都變換成為輕貨也不過只裝了三個箱籠,統共不過只有百十斤重。

張洛順便又買了一些醫治風疾的藥物送去給周夫人服用,採買的輕貨暫時繼續留在這裡,只將那些衣物先帶回莊上。

“阿郎,鄭夫人門僕鄭元奴午後帶幾名僕員來此問事,說為主母修碑時可以幫忙,被我謝拒了。”

剛剛回到莊上,丁蒼便入前來告,張洛聞言後便皺起眉頭道:“不必理會他們,若敢滋事,打逐出去!”

鄭氏必然不爽自己近來在家中地位的提升以及給生母修碑的舉動,不知道心裡憋著什麼壞,不過再過幾天張洛就不必在意了。

只是原本還想將買到的輕貨帶回莊上,看這情況還是暫且留在周良家裡,等丁蒼尋到臨時藏身點後再直接搬過去。

同時給他母親新造的墓碑也已經完成,張洛趕在佛誕節之前帶著莊人們一起往萬安山墓園給母親豎起新碑。

左近寺廟因為要籌備佛誕節,不肯幫忙籌辦齋會,只答應派遣一個和尚帶著兩個沙彌到現場來唱經撫慰亡靈,就這還收費三十貫錢。

在為母親豎碑完畢後,張洛便沒有其他事情要做,隨時都可以動身離開了。丁蒼在香山南麓尋找到一處藏身點,已經帶著幾個莊丁先往探路,待其返回後,他們便可以收拾細軟跑路了。

因為不清楚張家危機爆發的準確時間,張洛還特意安排一個願意追隨他離開的莊丁留在城中坊間,危機發生時可以及時歸報,以免錯過最佳的逃脫時機。

當然這也只是為了以防萬一,眼下的他在張家雖然已經不算是個小透明,但也絕對不算是什麼核心族人,肯定不會被張家的政敵當作主要目標進行控制和打擊。

到了這一時刻,本來應該如釋重負,安心等待跑路即可,但張洛閒在莊裡非但沒有感到輕鬆,反而有點悵然和不捨。

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捨不得繁華的洛陽城,還是捨不得過去這段時間所接觸的人和事,又或者是對前路的迷茫和彷徨,以至於心裡隱隱有種期待,期待能有什麼人和事的出現讓他繼續逗留下來。

正當張洛還陷入這種悵惘情緒中無從排遣時,周良之子周朗匆匆來到田莊,見到張洛之後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口中悲呼道:“郎君,我耶、我耶遇害了!我母被一群府吏入戶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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