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人常說:市場會讓每種需求,都極為具體的體現在價格之上。
而奴隸的價格——尤其是在劉榮減免外族奴隸的奴稅後,應聲出現的漢人奴隸價格下降、外族奴隸價格上漲,無疑是將漢室對奴隸勞動力的依賴,體現的淋漓盡致。
如果漢室奴隸不多,又或是用奴隸的人不多,那奴隸的價格,絕對不會在政策釋出的第一時間,就發生如此靈敏的波動!至於這價格波動的原因,其實也很好理解。
——一個漢人奴隸,奴稅五算,就是每年六百錢。
一年六百錢,十年六千錢,算他能活五十年,便是高達三萬錢的奴稅。
反之,一個外族奴隸,每年僅需繳納一百二十錢的奴稅。
同樣取五十年,奴隸主為一個外族奴隸的畢生,卻只需要繳納六千錢的奴稅。
二者之間的成本,甚至都不是簡單的:五倍。
舉個例子。
某個地主,有五百畝地,需要有七到八個奴隸幫忙種地,才能讓這家地主脫產。
而七八個奴隸的買入,通常需要三十萬錢左右。
通常情況下,普通的農戶,是不可能單純靠種地,把自家的農田從一百畝買到五百畝,並另外一次性花費三十萬錢,買回七到八個壯年男奴的。
要想完成從擁田百畝、親自種地的自耕農,到擁田五百畝、奴隸耕作,全家脫產的地主的轉變,通常需要這樣一個過程。
初始田畝:一百畝;
初始奴隸:零。
然後,得到一筆意外收入,如戰功封賞,又或是繼承遠房親戚的遺產之類。
用這筆意外收入,買入五十畝田。
一百畝田,通常只夠一戶自耕農餓不死、凍不死。
而有了一百五十畝田,便有了在保障生活的基礎上,額外積蓄一部分的可能。
於是,一家老小齊上陣,極其努力的耕田、種地,剛好天公作美,連續幾年都是豐收——至少沒有災害導致的歉收。
如此三五年,這戶自耕農,便能積攢下兩三萬錢。
這點錢,若是用來買田,只購買三五畝的,若是在長安附近,更是一畝都未必買的回。
但這筆錢,足夠買下一個未成年女奴。
至此,自耕農→地主的進化,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原始積累。
田畝:一百五十畝。
奴隸:一人。
而後的幾年裡,這名未成年女奴,會分擔起大半家務,好讓這家自耕農的女性成員,能抽出時間透過養蠶、織布,來為家庭提供產出。
雖然不會多,但總好過沒有。
如是又三五年,一百五十畝農田的盈餘,外加女性成員的蠶織收入,讓這個自耕農家庭攢下了四五萬錢。
仍舊買不回多少農田,便換回來了一位壯年男奴。
而後,一百五十畝農田的耕種工作,以及撿柴、挑水等粗活,多半便都被壓在了這名男奴身上。
得以從田間地裡抬起頭、抽出身的男性成員,也得到了額外創收的機會。
沒出息、沒特長的,就去幫工,賺取佣金——再不濟,也好歹把口糧賺回來。
有點出息、有點未來的子弟,該從軍從軍,該讀書讀書。
如是又過了三五年。
距離最開始,自耕農→地主進化程序的開始,已經過去了十幾年時間。
進化程序也來到了第一個關鍵轉折點。
那一位,或幾位從軍的子弟,要麼戰死沙場,為家中留下了撫卹金,要麼立下了戰功,給家裡帶回了武勳賞賜。
再加上過去幾年,這一家人又攢下了大幾萬錢,把所有的錢湊一湊,又能買下五十畝農田了。
至此,自耕農→地主的進化,完成了第二階段的鞏固、進化。
田畝:二百畝。
奴隸:二人。
看似農田只增長了五十畝,但實際上,二百畝和一百五十畝的差距,卻是盈餘翻倍。
——因為其中一百畝農田的產出,是這一家農戶的基本開銷。
有一百五十畝田,盈餘便是五十畝的產出;
有二百畝田,盈餘便是一百畝的產出。
於是,同樣又過了三五年,這家農戶卻藉著盈餘,積攢下來了十來萬錢。
與此同時,大約十年前,買回來的那個未成年女奴,也已經和後來買的成年男奴,先後生下了幾名小奴隸。
而攢下來的十幾萬錢,也被換成了兩個壯年男奴,外加一個小女奴。
至此,自耕農→地主的進化,便正式進入了第三階段。
二百畝農田,全都被交給了三個壯年男奴去種。
家裡的瑣務,也都被交給了一成年、一未成年,外加幾個小奴隸去忙活。
至於這家自耕農——女的都投身於手工業、紡織業,男的,則除去從軍、讀書的幾人之外,另外佃租了一百畝農田。
於是,這家人所擁有的二百畝農田,其產出便多半都成了盈餘,家庭開銷則由佃租的那一百畝農田產出來負責。
之後的七、八年時間,這一家人便不再買入田畝,也不再買入奴隸。
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小奴隸越生越多、越長越大,這家人佃租的農田也越來越多,積蓄的速度也越來越快。
直到自耕農→地主的進化,來到正式開啟後的第二十個年頭。
田畝雖仍只有二百畝,但奴隸人數,已經來到了壯年男奴三人,成年女奴二人,未成年男、女奴三五。
奴隸總人數達到十人左右,儲蓄,則來到令人咂舌的數十萬錢!終於,這家自耕農,得以憑藉自己的儲蓄,而非意外收入,來買入農田了。
數十萬錢,為這家自耕農一次性買回了一百畝田。
田畝總數,來到了三百畝。
之後的一切,便都水到渠成了。——自家的田都給奴隸去種,家庭開銷則用佃租的田來衝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