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野豬,相向衝鋒,勝負未分。
可在不遠處的趙軍,此時就已然知曉了結果。想來兩秒之後,就能聽見李寶玉的慘叫聲了。
難道他會未卜先知?
不,因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這一戰,那野豬先後挑翻了自己和李寶玉後,便衝破了兩條獵狗的圍殺,逃之夭夭。
還知道,這一次雖然失敗,但卻不曾打消他對打獵的嚮往。
雖然現在家裡管得嚴,但一年後母親去世,父親續絃,繼母對他和兩個妹妹並不好。
父親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乾脆早早地給他說了一門親事。從此他和父親分家,另立門戶,娶妻生子。
婚後生活倒也愜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錯,在山中林場任檢尺員,這在當時可是一份美差。
關鍵是這份差事不累,還有很多的閒暇時間。
在閒暇的時候,他就在家練槍、訓狗。
在這個不禁槍、不禁獵的年代,山裡人只要有錢,弄一把槍根本不難。
從此,他便時常入山,帶狗圍獵。
趙軍的槍打的準,訓練的獵狗也厲害。不到三年,便成了遠近聞名的獵手。
這樣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後,那可真是給個神仙都不換。可此時,山裡再怎麼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還記得,那是95年的時候,他跟著林場領導去奉天城公幹,有當地人做東宴請,席上有一盤蝦。
這蝦和他在山裡溪水中摸的小蝦不一樣,這蝦是海蝦,這一個可頂那山裡的蝦幾十個大山裡的蝦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頭尾,囫圇個的就吃了。
這是趙軍第一次知道,吃蝦還得扒皮。
看著盤中通紅的大蝦,他麻爪了。
因為,他不會扒這蝦。
等他回了家,腦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經歷,那顆心漸漸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對他而言,充滿著無窮樂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帶給他任何的新鮮感了。
三十幾年如一日的鄉村生活,也讓他逐漸地厭煩。
他想進城,他想過城裡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進了城,他又能幹什麼呢?
一沒錢,二沒人脈,難道要放棄鐵飯碗,去城裡打工?
就在這時,一個朋友的到來,徹底地改變了趙軍的命運。
這個朋友前些年經常託趙軍從林場買散碎木料,拉回城裡加工成一次性筷子。
幾年下來,攢了一筆小錢,然後這個朋友就去了羅剎國,在遠東那邊收購人參,再賣回國內。
在他的帶領下,趙軍去了羅剎,起初就是幫著這朋友收購人參,再倒賣賺取差價。
但後來,趙軍直接自己進了遠東那些大山,在山中尋參採參。
比起他那個朋友,趙軍可是在山裡長大的,知道什麼地方能長人參、能出人參。
就這樣,不過兩年,趙軍就發了。
在千禧年時,身家近百萬,在當時稱的上是一方土豪。
但就因忙著掙錢,而忽略了和妻子之間的感情,最終婚姻無法維持,而選擇了離婚。
在與妻子離婚後,趙軍繼續做生意,但世風不古,人心日下,他念舊容易相信人,卻總被一些所謂的朋友欺騙。
在被兩個朋友做局坑了一大筆之後,四十歲的趙軍,突然一無所有了。
不,還有債。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
可他拿什麼還啊?林場的工作早已辭了,曾經日進斗金的他,哪裡還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
山裡的房和地,那也不值錢啊。
最難的時候,是他的大姐和兩個妹妹幫了他。
在他富裕時,姐妹們沒沾著他什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