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終究是比不上打黃羊的,追兩天兔子,才頂上打一隻黃羊,這賬誰都算得過來。而且這些去的人,除了賈衛東,其他人幾乎都是兩隻以上。就這一趟出去,至少是七八十收入。
如果能像李龍那樣,那就一百多了!找陶大強謝運東他們的人自然是希望能夠加入進來,不過這些人做不了主,只說不知道下一次李龍什麼時候帶隊打獵。
陸英明直接找到了李建國,他說服了陸大嫂,打算明天去買獵槍,然後加入進來。
李建國自然沒啥意見,他跟著一幫子小的打獵還有些不自在,有陸英明加入進來,反倒好一些。
陸英明自然開心了,立刻回家就準備錢,打算明天騎腳踏車去縣裡買槍。
當天晚上,李建國他們都把留下來的獵物暖了之後,給剝了。既然打回來了,那就早早的解決掉,把皮子上的油脂刮掉,抹上鹽之後往牆上一掛,等幹了就可以拿去收購站了。
第二天陸英明去縣裡新華書店買槍的時候,驚訝的發現,隊裡好幾個人都在。
他們有些尷尬,不過隨即就都笑了,看來大家的想法是一樣的。
不過讓他們有些意外的是,縣新華書店裡的雙管砂槍,賣完了!昨天晚上陸英明就已經打聽出來並得到了李建國的建議,最好用雙管砂槍,單管的碰到大群黃羊,肯定是來不及換子彈的。
所以他想買雙管的,結果沒有。
有其他人有想著如果沒有雙管的那就買單管的吧,但陸英明沒買,推著車子就出去了。
他打算去石城,買雙管的!要買就買好的!真要買個單管的,這幾百塊錢的東西,後面有的後悔。
他真的去了石城,然後去石城的新華書店,買了嶄新的雙管獵槍,和兩盒子彈。
揹著槍回到家裡,陸英明放下車子後,第一時間去了李家,給李建國說,他買槍了。
李建國正在屋子裡和梁月梅一起收拾著黃羊馬鹿的肉和內臟,也就敷衍了幾句——買槍就買槍吧,沒必要那麼鄭重。
陸英明沒看出李建國的敷衍。他很興奮,興奮到不想休息,提著槍就去了南面荒灘上,要試槍。
這一天,四小隊東、南、北三個方向,不同的地方時不時的就會響起槍聲。
西面不能,西面緊鄰著三小隊,不能在這裡打槍。
李建國給陸英明建議買了槍就去派出所開槍證。因為這雙管砂槍是在新華書店買的,來源合法,所以辦槍證很方便。
只是這兩天派出所也有些意外了,怎麼四小隊買槍的這麼多?這是有什麼事情嗎?
所長不放心,專門派民警去四小隊瞭解情況。
許成軍自然知道是啥情況,好說歹說的把這事情給說通了。反正現在國家是允許買賣獵槍的,這事也不能說犯法。
但四小隊自此就上了鄉派出所的重點關注名單。畢竟有槍打獵,真有啥事情,村裡有人矛盾的,會不會動槍?這可不好說啊!
李龍昨天晚上回去,把吉普車上的馬鹿和黃羊都沒往下卸,車裡的水一放,就休息了。
這次打獵跑的遠,中間又有些波折,他挺累,乾脆偷懶。
第二天養足了精神,才把鹿和黃羊拉進了廚房,等緩過來之後,開始剝皮開膛。
明明昊昊也不害怕,穿的厚厚的,就看著李龍在那裡操作。
那頭馬鹿有著一對長角,李龍便乾脆把那對長角給掰下來,兩個孩子一人一枝。
兩個孩子已經到了好鬥的年紀,還不怎麼能拿動這兩三公斤的馬鹿角,但就這樣已經有了掄起來打架的趨勢,楊大姐急忙阻止,然後把鹿角給收起來了,並難得的說了李龍幾句。
李龍訕笑著繼續開剝著,他是沒想那麼多,沒想著那尖角會傷著孩子。
黃羊和鹿比較多,就算李龍剝皮再熟練,還要卸肉和開膛,這也搞了一整天。
楊大姐也在洗著腸子肚子。這玩意兒其實也是可以不留的,但李龍就好這一口,腸子肚子他覺得比肝子心臟好吃,所以就都留下來了。
至於皮子,他也沒和大哥去算清楚,早就算不清了,這百十塊錢,沒必要。
好在是冬天,肉也不需要都煮上,直接掛到儲藏室裡凍上就好。
把這一切弄完,李龍突然覺得打獵也挺麻煩的。
就跟港臺警匪片裡那些打打殺殺,讓郭鐵兵來說,其實這些都是小事,麻煩的是事後寫報告,那個才麻煩!
打獵也是,打的時候可痛快,打完了收拾起來才是麻煩的事情。
一頭兩頭還好,多了,收拾起來也煩人。
想想當初最開始自己打著東西多的時候,似乎好像沒這種心情,那時候想的打著的越多越好。
也就是這一兩年才會有這樣的想法吧?是生活條件好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想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