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樂的套圈方案很快就得到了鄧潮和孟子藝的一致認可。
因為他們算了一下,到時候進貨花幾千塊,然後圈按照一個五毛或者一個一塊來定價,這樣的話賺錢還是很容易的。
畢竟他們現在手上也沒有多少錢,能進的貨數量有限。
“好,那我們這就可以出發了,但要儘可能地去買一些大家都比較感興趣的東西,不能搞那種太死板,根本沒有人要的。”
鄧潮說道。
“是啊,一般玩套圈的都是年輕人和小孩,咱們得針對這一類人群。”
打定主意之後他們就準備出去進貨了,只是他們三個都沒有想到,就在剛才商量的時候,陳賀隊伍裡派來了鹿涵到門口偷聽計劃。
由於害怕被發現,所以鹿涵只聽了前半部份,回去之後他給陳賀一講。
“果然老鄧頭和樂兒都是有點生意頭腦的啊,這個賣首飾的想法真不錯,咱們幾十塊錢進回來的東西完全可以賣到上百塊。”
陳賀對於這些東西再清楚不過了,他知道本身這些東西放在外面也是這麼個價格。
但隊伍裡都是藝人,有自己,有鹿涵,別說是五百塊了,如果到時候能讓鹿涵親自給帶上,或者再附贈合影或者簽名的業務,就算幾千上萬也多的是人要。
但錄節目嘛,自然不能賣得這麼離譜,而且他們也不是真的就差這些錢,目的還是得以錄節目為主。
“但他們後面好像還有點別的想法,只是我沒聽到,怕被他們發現,所以就先回來了,怎麼樣?要不然再換個人去打探一下情報?”
陳賀想了想:“沒事,不用,我覺得光首飾這個生意就足夠我們做一段時間了,等這邊做完之後大不了再去找他們嘛,先看看他們那邊做的好不好,如果可以的話咱們再抄作業。
總之我們的宗旨就是能抄作業就絕不動腦,只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成功!”
這個戰術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出門之後,兩邊的隊伍撞到了一起,都開始呵呵呵哈哈哈地笑了起來。
鄧潮這邊的人是覺得自己想出了特別牛逼的方案,絕對能夠一騎絕塵。
而陳賀這邊則是笑鄧潮等人的生意經已經都被自己抄走了,對方還不自知。
“去進貨?”
“是啊,去進一點貨,你們呢?”
“我們也是。”
“那一起走?”
“不了,咱們各走各的吧。”
就這樣兩個隊伍朝著各自準備好的方向而去,而攝影團隊也分成了兩個組,分別去跟兩邊。
“咱們既然要套圈那就得先來點終極大獎,也就是說要有一些值錢的東西來吸引人做噱頭。”
“吸引人的東西啊……直接送臺手機怎麼樣?”孟子藝想了想,然後說道。
“手機……這感覺可以啊,但我覺得簽名照也不錯。”鄧潮點了點頭,“咱們三個的簽名應該還是能值點錢的,只是咱們不鼓勵大家拿我們的簽名去賣,如果有喜歡的就套一下玩玩兒,如果不喜歡也可以套別的東西。”
“確實可以。”
緊接著他們又確定了小夜燈、好看的毛絨玩具、飲料。
周樂想了一下之後還又買了幾套試卷混了進去。
期間在買東西的時候,他們能砍價就砍價,有周樂和孟子藝上場,不管買什麼,都把老闆哄得五迷三道,最後在不虧的情況之下,以極低的價格賣給了他們。
最後他們又去商場,買了一臺手機,三個耳機。
“潮哥,你這邊的代言不衝突吧?別到時候搞得你這邊代言不合適。”
“沒事,我們這方面沒代言。”
周樂點點頭,緊接著就對一直跟著他們的攝像機說道:“各位企業老闆或者是公司市場部的老總們,如果有合適的手機品牌或科技領域品牌代言需要的話,可以找潮哥,或者直接贊助節目。
如果能成的話,記得隨便給我點介紹費就行了。”
周樂順便打了個廣告,而他買的手機和耳機也都是小米的,反正現在代言還在,不如順手幫忙宣傳一下。
孟子藝這邊也沒什麼競品的代言,所以也不衝突。
最終買好了全部的東西,他們就開始尋找合適的場地,場地算是比較好找的,當地哪裡可以擺攤,哪裡有廣場,這一打聽就能知道。
但在尋找的時候,周樂忽然想到了很重要的一點。
“潮哥,我有一個很好的點子,雖然咱們的目的是為了賺錢,但也需要去引導大家做一些有意義、正確的事。”
於是周樂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下,鄧潮聽後眼睛一亮。
“這個好啊,這個太有意義了,就按照你說的來!”
而他們商量好之後又看向攝影師和一直跟著他們的執行導演。
“放心,在這裡到時候會給你們留個懸念,剛才的內容會剪掉,等到正式開始做生意時再放出來。”
只是就算如此,他們到了之後還是先去找了一下這個廣場上的管理處,詢問是否能夠擺攤。
對方一看到節目組這麼大陣容過來也嚇了一跳,還以為是出了什麼事被附近居民曝光找記者來了,但一聽是要在這裡拍節目,他們想了一下最後也同意了。
但這裡聊天的過程節目組並不打算放出來,於是在對方同意之後,重新拍了一段。
直接表明來意,也別說是要拍節目,就說是想要擺地攤套圈。
說完對方直接同意就好。
而這不管是周樂等人,又或者管理處的人也都經歷過,因此他們又來了一遍之後,管理處這邊派了一個人跟過去圈好了經營範圍。
同時這工作人員也會在現場幫忙維持秩序。
“辛苦您了。”
周樂和對方道了一聲謝之後就開始擺東西。
貴重的東西自然擺在最後面,便宜的則是往前面放。
“那簽名照呢?”
孟子藝最後問道。
“放第一排吧。”
三人同時說道。
其實如果按照市場價值而言,三人的簽名照放在最後一排都不為過。
東西是常見東西,可簽上名字之後就會具有稀有屬性。
簽名照對有些人來說並沒有什麼大用處,可是對於粉絲而言,花幾千乃至於上萬塊買到自己喜歡的藝人的親筆簽名照片並不算虧。
畢竟有錢難買自己喜歡。
可還是那句話,現在在節目上他們是不能做出這樣的引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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