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灘崛起的百年豪門

第79章 租地蓋房

‘車行聯盟’和顧竹軒的爭鬥情況如何,陳光良不是特別的關注,他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自身的發展上。

因為他本身就不看好這個鬆散的聯盟,畢竟顧竹軒此時還有黃金榮、杜月笙這樣的‘大流氓’支援,且一旦顧竹軒和‘工董局’的官司打贏,聲望會更加的高。

在1月初旬的分紅上,陳光良獲得2400大洋的分紅,另外商品銷售為他帶來400大洋的利潤,總計獲得2800大洋的收益。

接下來,馬上又要投入50輛‘大照會’黃包車,陳光良的每月收益至少要增加500大洋。

差不多下一個月可以獲得3300大洋的收益,這還是考慮到還有20輛黃包車在還車款的情況下。

未來可期!

當然,黃包車的收益,只是給陳光良一個‘保障’,而且今年也是一個在還債的時期。

炒地皮的話,還需要等個三年才可能脫手。

所以,他現在需要一個新的事業,那便是他最近一直在籌謀的‘地產’。

1月中旬。

陳光良帶著長江地產的會計師郭德明,來到‘裕發永金號’,並約見其總經理王伯元。

王伯元(1893生)名懷忠,浙江慈溪人。14歲時進金號當學徒,23歲時被聘為涵恆金號的經理,該號收歇改任天昌祥金號副經理。民國10年(1921年)創辦裕發永金號,自任經理,又入股多家金號。因在標金買賣中,判斷行市準確,手法又甚不凡,每下注必賺大錢,成為鉅富,被稱為‘金子大王’。有了鉅額資財,他就分散投資到錢莊、銀行、銀公司、保險公司和工廠、地皮等。

可以說,王伯元的身家是數百萬之巨的富豪。(前世,王伯元在1929年接辦‘華夏墾業銀行’,個人就出資145萬元)

如今在滬市這個地方,擁有數百萬的巨資,才算得上真正的富豪;而擁有千萬的資本,才是頂級的富豪。

像陳光良這樣級別的人,只能勉強算是個‘有錢人’。

簡單的打個比方:一套公寓(80個平方無公攤)的租金,大概是在40大洋,而且首先還需要500大洋的‘頂手費’。這套公寓的價值不好說,因為這個時代物業是按幢買賣的,且很少有人願意出售物業,畢竟收租更划算;但若真要來估值,一套80平米的公寓,差不多也得要4000~5000大洋吧。

(魯迅1927年來滬市,租的是公寓,頂手費500大洋,只能先分期支付200大洋,每月租金在40大洋的樣子;徐志摩1927年來滬市,租的是小洋房(不帶花園,類似後世的聯排別墅),每個月租金150大洋)

所以說,陳光良的淨資產大概也就是3~5萬大洋的規模,摺合下來也就買得起不到十套房,相當於後世的千萬富翁。

“王老闆”

“你是?”

“你容許我介紹一下,我叫陳光良,是長江地產的總經理.今天來找你,是希望租賃你在愚園路608弄的那幅地皮!”

總算在辦公室裡,見到了王伯元,陳光良大方的自報門戶,但是以‘長江地產’的名義。

王伯元看著年輕的陳光良,心道莫非是哪家有錢人的子弟,才在20歲的年齡投身地產業。

當然,聽到租賃地皮,他倒是沒有覺得什麼,畢竟他投資的地皮空著也是空著,租賃出去是可以的。

“你租賃那幅地皮,打算開什麼工廠?”

這個年代的地皮投資者,一般都是將地皮租給工廠,這樣可以避免浪費,又方便回收。

此時的王伯元,沒有反應過來,陳光良是要做地產。

陳光良微笑著說道:“我打算在上面蓋一個新式里弄,所以需要租賃你的土地二十年時間。”

王伯元這才反應過來,忍不住笑道:“哪有租賃地皮去蓋房子的,那到期後,地上面的房子,到底屬於誰呢?”

聞所未聞的事情!這個年輕人有些不靠譜,有些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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