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感動三人組
論吹牛、忽悠、抄詩、抬槓,高盛誰都不懼。
可一碰上寫毛筆字,他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
穿越之前,他連毛筆的毛都沒碰過,穿越後,這原主又是個十足的紈絝,整天只知花天酒地,哪有心思練什麼書法,身體裡半點兒毛筆書法的肌肉記憶都沒有。
偏偏那鍾毓,這個小混蛋,完全不給高盛拒絕的餘地。
只見鍾毓身姿輕盈地登上臺,站在邯鄲淳師傅的講臺上,抽出毛筆,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地寫下: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君子信為本,偽人善做容。”
這字跡,看得臺下眾人紛紛咋舌。
怪不得邯鄲淳那般看重鍾毓,這字簡直就是復刻他老子鍾繇的,筆鋒、架構,幾乎一模一樣。
唯一的差別,或許就是少了鍾繇字裡那份歲月沉澱下來的滄桑感。
假以時日,隨著鍾毓年齡漸長,對世間萬物認知愈發深刻,這手書法必然還能更上一層樓。
可再瞧這內容,高盛心裡明鏡似的,這分明就是在含沙射影地諷刺自己。
暗指自己是個騙子,靠著虛情假意矇蔽了不少人,還說時間一長,狐狸尾巴總會露出來。
高盛表面不動聲色,內心卻是有些小感動:
這些仕子能這麼看待自己,說明這將近半年的折騰沒白費。
名聲如今夠臭了,都快趕上那臭豆腐了。
邯鄲淳站在一旁,興奮得像打了雞血,扯著嗓子喊道:
“高盛小子,該你上場露一手絕學啦!怎麼,嚇得不敢動了?”
高盛腦子飛速運轉起來:上去寫個字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孔奇玉給自己起了個外號叫“螞蟥”,男子漢大螞蟥,自然能屈能伸!
上去寫個字,讓眾人笑話一番,更是天大的好事。
畢竟樂祥是孔融的好基友,能在這眾人面前出出醜,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可寫什麼好呢?
絕對不能抄詩!自己穿越而來,因為抄詩已經吃了不少虧。
正常人哪還會再幹這等蠢事,太俗了。
他又瞥了一眼鍾毓寫的“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剎那間,靈感如泉湧。
這群仕子,整日埋頭鑽研儒家經典,越學越迂腐,滿心滿眼都是給君王分憂,那就寫幾個為君王兢兢業業,最後卻慘遭橫禍的人物,好嚇唬嚇唬這幫書呆子。
對!哪怕寫字輸了,氣勢也絕不能輸!
高盛大步走上臺,伸手握住毛筆筆桿,那架勢,彷彿握著的不是毛筆,而是一把寶劍。
周圍看熱鬧的仕子見狀,頓時鬨笑起來:
“瞧瞧這敗家子,寫字講究押、扣、握、持,他這姿勢,跟拿掃帚掃地有啥兩樣!”
高盛不緊不慢地反諷道:
“姿勢不重要,用起來舒服,那就是好姿勢。”
可當他真要下筆寫字時,才驚覺第二件尷尬事:自己壓根兒不會寫繁體字。
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馬當活馬醫了,那就寫簡體中文!
高盛運足力氣,大筆一揮,一排大字躍然紙上:
“商鞅知馬力,比干見人心,屈原浮綠水,白起割頸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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