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家父閏土,先入北大後黃埔

第62章 十幾首

張祈笙有點被氣著了,這事沒完。

空間裡頭還有一把手槍呢。

不過儘量不用,真傷了人會有很大的麻煩。

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在這個世界,有家人。光縣城中就有小妹張小杏,小弟張阿明。

張大嬸啜泣的說道:“祈笙,咱不告了,沒用的,當官的只會幫著他們,不會幫著我們。工廠老闆給了我十塊錢,祈笙,我們回去吧,算了。”

張祈笙:“張嬸子,你先回去,把張大叔的後事給辦了,我一定想法子給張大叔報仇。”

這法院相對來說算是目前不錯的了,最起碼窮人告狀,法院也給開庭了。

工頭帶著工人們回廠裡去了。

剛回廠裡,工頭就把鞭子拿了出來,一鞭子抽了過去:“一個個的不好好幹活,還告工廠。就你,你還想給張大牛作證是吧。”

張祈笙快速想了幾個主意。

用槍把廠主給斃了,這是最好最直接的辦法,但是自己也會有很大的麻煩。

想了好一會兒,還是決定要像當初和鐵柱的事情一樣,用寫文章的方式去曝光。

想到這裡馬上開始寫起了文章來。

一連寫了十首白話詩,外加這次事情的經過。

差不多三千字左右的內容。

想著給京城報發去,但京城離這兒可遠得很,信件十天半月的未必都能到。

還有另一個選擇就是上海。

上海和紹興很近,攏共也就一百多公里,江浙滬是挨著的。

如果是上輩子,走高速兩個小時就到了,現在的話船運加坐車走路,需要一整天的時間。

先是去了郵局,給上海的申報寄了一封信。

申報是大報,即便在全國也是首屈一指的報紙,讀者非常的多。

給申報寄的信應該最多兩天時間也該到了。

但京城的話,真得十天半月的。

張祈笙必須投兩家,來個南北呼應。

京城報那邊還是用的張笙的筆名,申報這邊直接就用張祈笙的原名進行發表了。

張祈笙等不了半月,又去了電報局。

“幫忙給京城的京城報發一封電文。”

“先生要說點什麼?”

張祈笙:“一封長信,這是要發過去的內容。”

“先生,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出省電報每字一角錢,您這裡得有兩千字吧,那就是二百大洋。”

張祈笙:“你好,新聞報道,不是非常便宜的嗎。”

又把內容看了一邊,好像確實是有新聞報道:“可以減免到每個字兩分錢。這份電文發出去,那就是四十塊大洋,您要發嗎?”

“發。”

為了爭一口氣,四十塊錢不算什麼,再賺就行了。

想著一封電文都這麼的貴,那些動不動就通電全國的,可能通電一次就需要幾萬幾十萬的。

京城書社先收到了電文。

京城書社編輯部:“收到了電文的投稿,這還是破天荒的第一次。電報一個字都要花不少錢,張祈笙這是花了多少的錢。”

又看了下信件中的內容,看完了事情的大概經過,字數不是太多,但基本上算些明白了:“張笙真是性情中人,竟然還充當起了律師來。”

“世間不平事又何止這一二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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