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世代藝術家

第66章 超越時代的噴子

什麼叫做無差別屠戮?

就是方星河在動筆的時候,沒有憐憫任何人,公平至極的血噴了每一個人。

甚至,為了增加順暢感和酣暢感,他還刻意降低了文字阻拒性,務求讓最學渣的孩子都能看懂。

這樣做當然不好,很不厚道,但是,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他就是奔著搞出一個大新聞去的。

嗯,得償所願了。

基本上每一個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臥了個大草。

……全文如下……

你們是怎麼看待青春的?我的意思是,看到這行文字的所有人,你們有沒有真正深刻地思考過青春的快樂和陣痛到底因何而來?

如果你們暫時還沒有答案,那就聽我的。

我先把結論戳在這兒,對不對沒得商量,但是你們可以盡情抬槓。

——青春期的快樂,100%來自於狗屁不是、啥也不懂、沒心沒肺、莽撞傻逼。

老子曾經曰過:精神病人思維廣,二逼青年歡樂多。

你們瞧,賢人早就把這事說透了。

快樂最簡單——別想那麼多。

而所謂的青春期陣痛……真的,你們太愛往自己臉上貼金了,什麼叫陣痛?那分明是一直在痛著。

上一代人因為疼得太厲害,精神上萎而不舉、舉而不硬、硬也就一下,所以搞出了傷痛文學,我在本屆大賽的評委裡看到了好幾個熟悉的名字。

而我們這一代人,傷又傷得不深,痛又痛得不真,叫起來矯揉,哼哼時造作,我看,我們很有可能搞出來蛋疼文學。

但是不管區別有多大,我們兩代人,以及夾在中間瑟瑟發抖毫無聲量的70一代,青春期過得都不怎麼樣,這倒是真的。

據我觀察,青春期之所以成為大多數人最難受的時期,根本原因在於,你們總是在取悅某些人或者某些事。

在家裡扮演乖乖仔,以此來取悅父母,好少受一些嘮叨甚至少挨胖揍。

在學校扮演懂事學生,以此來取悅老師,好獲得表揚來滿足剛剛初步盛放的虛榮心。

在爺爺奶奶面前嘴甜甜的,好多拿到一些零花錢——這錢肯定留不住,要不了多久就會變成小零食或者小畫片,被送到某個男孩/女孩的嘴裡或者收藏盒中。

寫到這裡時,掏襠忽然跟我硬犟:“這不叫取悅,這是多麼純粹的喜歡?你寫的真庸俗!”

我不想浪費時間跟他掰扯,於是滿臉慈祥的點頭:“好好好,你對盧婷婷只是純潔純粹純美無暇的喜歡,她天天拿白眼翻你是因為她暫時還沒有領會到……”

“對!太他媽是那麼回事了!”

掏襠興高采烈的跑開了,嘴裡不停嘟囔著:“不行,我得想個辦法讓她領會一下!”

我和暴富對視了一眼,頗有默契的同時搖頭,然後他繼續玩掌機,我繼續寫作文,掏襠則纏著多餘陪他去盧婷婷樓下堵人家。

說是堵,其實更確切的描述是:像個沒頭蒼蠅燙腳螞蚱一樣徘徊在家屬區正門200米以外的弧形區域裡自我陶醉。

萬一真碰上了,敢沖人家笑笑都算他今天有種,帶了懶子出門。

小男生的喜歡啊,真他媽可笑。

青春期不由自主的取悅習慣,更他媽可笑。

蛋疼的是,在我的所有朋友裡,不止掏襠有這個毛病,暴富,多餘,都一樣。

掏襠之所以外號掏襠,不是因為他的本名叫黨濤,而是因為常年穿著三角滌綸褲衩導致大腿根經常被勒得搔癢,時不時就要伸進去掏一掏,久而久之,每次打架他都習慣性的去掏對手的襠……媽的他可真變態。

我問過他為什麼不換兩條舒服的褲衩,他為難的回道:“我提過,我媽說:我看你像個新褲衩!”

多餘本名叫餘小多,他現在的父親是繼父,親媽改嫁之後又生了一個弟弟,於是他在那個家裡就變得很多餘。

他一直在試圖取悅那個繼父,勤快,幹很多活,小聲講話,盡最大的努力不從家裡拿錢——上學期的書費還是我給他弄來的——媽的他可真多餘。

我也問過他為什麼不跟繼父幹一仗,他嘆了口氣:“他也挺辛苦的……”

暴富大名劉富,志向是像他的暴發戶父親一樣,莫名其妙就有很多錢。

所以這貨不愛學習,天天琢磨著“搞一票大的”,但是自己又不敢,於是總攛掇我,媽的他可真神經。

他的取悅物件最為廣泛,包括但不限於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老師同學,以及最重要的目標——我。

他曾經得意洋洋的對同伴們炫耀:“這才叫聰明!你看我什麼時候吃過大虧?”

我只能默默豎起大拇指。

很好,你是最有生存智慧的那個。

畢竟他家裡是真富,虧點小錢不算虧。

其實不止是他們在努力取悅我,很多同學都如此。

因為我是整個初中部的老大,我不欺負好好上學的老實孩子和女生,但我罩著所有混子。

別驚訝,我不知道在這方面是否有南北差異或者城鄉之別,反正我們這兒是這樣。

全縣的所有初高中,沒有一所不打架的。

我和一個女同學用學術態度討論過這個問題,她是南方來的轉校生,她說她們那邊不打架,還說越是落後的地方,男孩子們的地盤意識就覺醒得越早。

當時的我出乎意料的冷靜,我告訴她:“跟地盤關係不大,我在很小的時候就意識到和有些人講道理是講不通的,你越是祈求他們理解,他們就越會變本加厲的欺負你。現在也是一樣的,你環顧周圍,仔細想想,跟誰能講通道理?”

她真的歪頭想了想,然後認真看著我:“你。”

我斷然否認:“我也不想講道理,但是我打你一拳,你會哭很久,這實在太麻煩了,所以我選擇和你講道理,和那幫皮孩子掄拳頭。”

她嘆了口氣:“你們這幫男生啊……”

就挺意味深長的。

我懶得琢磨她是什麼意思,我只知道,當有人流露出想要捏咕你一下的意圖時,你最好第一時間幹回去,透過行動告訴他,狗日的你他媽惹錯人了。

只要退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然後一點一點的把他們的膽子養起來,直到事情不可收拾。

後來她又問我:“你小時候跟誰講理沒講通?”

我翻了個白眼:“管家婆啊你?親我一下我就告訴你。”

她沒親,罵了我一聲“流氓”,然後紅著臉跑掉了。

噢,對了,她叫盧婷婷,掏襠拼命想要取悅的那個女孩。

後來她加入了我的小團體,變成了十三妹,天天喊我哥。

再後來,我長開了,越來越好看,於是再也不敢對她說“你親我一下就如何如何”的屁話了,因為她真的會親上來……她們都會,我的生存環境一天比一天危險,操!拋開我和掏襠的顏值差距不提,我以為,一個人是否受歡迎的根本原因,是一種“自我意識”強烈與否所帶來的吸引力和領導力。

否則為什麼我是大哥,他們是小弟?難道僅僅只是因為我英俊瀟灑玉樹臨風真實有趣又酷又能打嗎?這部分原因肯定有,但更重要的是自我意識,也就是誰在拿主意,誰在執行,誰在兜底。

拿主意的肯定是頭領,跑腿的自然是小弟,而又能拿主意又能兜底的才算好大哥。

這些東西不是誰規定的,當一個小團體逐漸成型,智慧者領軍,勇毅者上位,奸猾者攀附,懦弱者吊尾……

自然而然,根本不需要開會,你是誰,就是誰。

很多同我一般大的孩子都意識不到,當你們在最應該好奇最應該肆意最應該勇敢無畏的年紀裡,不去發掘自身的潛力,反而挖空心思地取悅一些最不值得取悅的人,這時候,你們用來構築“自我”的心智體裡最具靈性的那一部分就在逐漸枯萎了,剩下的,不過是庸碌的生存本能而已。

而我,我不取悅任何人。

至於為什麼,這是一個挺複雜的演變過程。

簡單講,我在很小的時候可能取悅過,但是應該沒能起到任何作用,因為我現在既沒爹也沒媽。

變成野孩子之後的幾年,我漸漸搞明白了取悅他人和取悅自己的區別。

取悅他人是把獲利的希望建立在別人對你的認可、喜歡、看重、憐憫……等等諸如此類的感情上。

而取悅自己是不斷變強,然後去他媽的。

向外求,永遠不如向內取。

前者不可控,後者伸手掏兜就行了,存了多少力量都是你自己的。

因為我的結論太過於簡單粗暴,所以招致了很多不認同。

小弟們沒有明著反對我,但都在為自己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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